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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epYang
見習騎士 | 2014-2-11 23:24:04

本帖最後由 呼啦啦(橘子) 於 2014-2-11 23:27 編輯


2014年02月11日23:10  



新北市28歲林姓男子去年12月在捷運新莊站搭訕一名15歲國中男學生,相約在站內廁所由林男為少男愛撫與口交到射精,事後被少男指控涉犯最重判10年的強制性交罪嫌。新北地檢署查出林男當場付少男300元,改起訴林男與未滿16歲男子性交易罪嫌,最重判7年。

少男宣稱,林男原說給500元卻只付300元,他回家越想越難過,因自己不是同性戀,但「第一次就這樣沒了」,心裡很受傷,不敢告訴家人,只能求助學校輔導老師。

外表斯文的林男(在押)坦承是同志,專在捷運站搭訕少男性交易,因他怕「找大人會被打槍甚至挨打」,搭訕本案少男之前,他已被另2名國中男生拒絕,對於造成本案少男心靈痛苦,深感愧疚,當時錢不夠,他願補給,但絕未強逼。

檢方調閱捷運站監視畫面,確認少男全程與林男說笑還一起抽菸,並無恐懼慌張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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