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生的愛戀 , 往往會讓人深深的體驗 .
因此有很多人 , 希望用最不同的方式 , 來表達對於對方的重視 .
方法也有很多種 ~ 舉凡 : 穿情侶衣 , 帶情侶戒子 , 或是刺青刺上對方的名字 . . . .
但是 ~ 激情過後 , 熱情漸淡 , 甚至分手了 , 往往因為那些東西留著而不方便面對下一任 .
所以只有選擇 " 丟棄 " , 甚至 " 藏到海角天邊 " .
但是 " 刺青 " 怎麼辦 ?
想請問大家 ~ 你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 ?
朴哥嘛 ~ 當然是不認同 , 因為朴哥是靠臉吃飯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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