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tree40 發表於 2014-9-14 01:00 
最好是平常心啦,違法就是違法,哪來麼多理由跟藉口,警察明顯就是瀆職,應該要全部記過處份。
我贊同你, 違法就是違法, 違法就應該受到應有的處罰, 否則就是瀆職
只是處罰未必是當下, 就好像在高速公路超速, 當下攔下的妥當性, 你我皆知, 但是處罰還是會有
以本件報導, 事實上以當時的情況, 警察應該沒有能力對所有違規者做追捕開罰
以該圖來看, 警察要認識那些違規者, 機率應該很低
只希望警車有行車記錄器或隨身有相機攝影機, 讓違規者無法遁逃
但是真的在比較鄉下的地方, 還是有很多不載安全帽的機車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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