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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888546
侯爵 | 2015-7-8 13:27:02

我們本身是大家族 反正家裡不是很好就對了 我想請問一下 我想出去租房子

但是租房子不能給遷戶籍  但我叔叔要求說我戶籍必須遷走 東西搬走 就對了

請問我現在借親戚的掛戶籍 那他會有其他相關費用嗎 比如說繳稅或是什麼的

還是這是違法行為??? 因為我真的不懂啊 不好意思@@ 請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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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5-7-10 20:23:32

att007 發表於 2015-7-10 14:30
是指要翻頁嗎?如果是的話,那這個問題版主也無能為力!

有阿
有辦法解決
去跟站長建議
程式更改一下
大至上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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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5-7-10 20:20:31

shadow915 發表於 2015-7-10 12:09
嗯,只是討論,並不是說您錯。

您的以上說法在實務上是有前例但並非沒瑕疵,如果訴諸訴訟房東通常是敗 ...

錯錯錯
只要公證過的合約
就算是看起來不合理
或者違反法律
只要公證過
並不算違反法律
只因已 經過法院公證過
法院背書過
那當法院判房東敗訴
房東可再提告
只要拿出證明
證明法院認同那個合約
就可反轉判決

不管是簽那種合約
就要看清楚看完每一字
只要差一字
意思就差很多
對自己有利
或者不利
自己要看清楚
不要簽了再來煩惱
那想討論到此那就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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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007
王室 | 2015-7-10 14:30:01

馬爾濟斯 發表於 2015-7-10 11:05
可以跟版主講一下嗎?
每次要回才可以看到會員的回覆
難道都沒有辦法解決嗎?

是指要翻頁嗎?如果是的話,那這個問題版主也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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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915
高級版主 | 2015-7-10 12:09:39

馬爾濟斯 發表於 2015-7-10 11:50
有辦法
那要看合約內容
只要房客不遵守合約內容

嗯,只是討論,並不是說您錯。

您的以上說法在實務上是有前例但並非沒瑕疵,如果訴諸訴訟房東通常是敗訴一方,只是大部人沒心思搞到這樣,在調解過程中就私了了。

在法律上戶籍法及稅法的規定是「公法」,合約內容是「私法」,當合約內容違反法律規定時合約中該條文將被判無效噢。

您應該了解我的意思,本議題咱們討論到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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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5-7-10 11:50:05

shadow915 發表於 2015-7-9 20:04
是的,這是重點,房東絕對有權不租。但租了之後就不能以任何方式不準房客入戶籍(事實上也沒辦法),也不能 ...


有辦法
那要看合約內容
只要房客不遵守合約內容
房東有權利把房客趕走
而且不用付毀約金
房東有房東的權利
並不是說這樣就可以讓房客
隨便怎樣就怎樣
就算房客要告房東
也沒辦法
那當然要先公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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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5-7-10 11:23:40

att007 發表於 2015-7-10 02:07
房客已經搬走,房東不能舉證逕行把前房客戶籍遷出嗎?

可以
只要拿戶口名簿
到戶政事務所
辦理
說房客不是我家人
我要強制把房客遷出這個住址
那戶政事務所人員
會強制遷出
那遷到那?
大部份會遷在當時出生的地方戶政事務所
只因不想惹上麻煩
那當遇到這個問題
房東可以先扣下壓金
等到房客搬走再還給房客

那當房客的東西如果沒有搬出
房東不得搬出房客的物品
不然會被房客告
那遷出戶籍
必須由政府單位處理
也就是要浪費很多時間
才可以遷出戶籍
或者才可搬出房客的物品
並不是房東想怎樣就怎樣
那政府大部份都是在保護房客的權益
那講白的
就是要房東去告房客
才可以保護到房東
或者到戶政事務所
強制遷戶
當走到這個地步要浪費很多時間

那一定要簽合約
並不可口頭約定
不然要趕走房客
會非常難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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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007 + 10 那還真的有夠麻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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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5-7-10 11:05:33

att007 發表於 2015-7-8 18:05
為什麼租房子就不能遷戶籍?
是房東不肯嗎?這沒道理啊!

可以跟版主講一下嗎?
每次要回才可以看到會員的回覆
難道都沒有辦法解決嗎?

074451.jpg (27.96 KB, 下載次數: 20)

07445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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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007
王室 | 2015-7-10 02:07:46

馬爾濟斯 發表於 2015-7-8 18:29
如果我是房東
我也不願意
要遷入很簡單

房客已經搬走,房東不能舉證逕行把前房客戶籍遷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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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蜜 + 4 + 4 戶政問:要幫他遷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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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915
高級版主 | 2015-7-9 22:32:08

本帖最後由 shadow915 於 2015-7-9 22:43 編輯
馬爾濟斯 發表於 2015-7-9 20:55
會影響到地價稅
自己去查


查了,請看:

房屋稅按住家用稅率課徵與戶籍是否遷入無關

常有納稅義務人來電向稅捐稽徵機關詢問房屋稅如何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戶籍需不需要遷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依房屋現值按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不同稅率課徵,只要房屋確實作為住家使用且無商號登記,無論是否設有戶籍,均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此外,現行房屋稅稅率區分為住家用、營業用、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並無所謂「自用住宅稅率」,亦無以一處為限。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已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者,若房屋坐落基地土地之地價稅尚未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者,應另行向該局申請,千萬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補充說明一下:

其實馬大大並沒有說錯,是會影響地價稅及房屋稅,但⋯⋯我之前有說"不討論因房東違法而衍生之問題",任何房屋出租出去,依法就要報稅,所以房東為了逃稅的作為就不再擴張下去。

再此以不違法的前提下來說:房客遷入戶籍不會導致任何稅的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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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5-7-9 20:55:01

shadow915 發表於 2015-7-9 20:04
是的,這是重點,房東絕對有權不租。但租了之後就不能以任何方式不準房客入戶籍(事實上也沒辦法),也不能 ...

會影響到地價稅
自己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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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915
高級版主 | 2015-7-9 20:04:05

馬爾濟斯 發表於 2015-7-9 19:25
那回歸原點
當房客提出要把戶籍遷入時
房東有權利不租給房客

是的,這是重點,房東絕對有權不租。但租了之後就不能以任何方式不準房客入戶籍(事實上也沒辦法),也不能以此做為契約內容,所以房東租了之後房客提出要把戶籍遷入時不能片面以此解約,不然會違法及違約。

房客入戶籍之後(通常是同地址分戶而不是同戶),租約到期時房東可以屋主身分逕行將房客遷出,遷出後房客遷不遷是房客本人與戶政事務所之間的事,與原房東無關了。很多房東為房客佔在戶籍內不遷出而困擾,其實是因為不懂。

至於房東租人之後的稅的問題與戶籍有沒有別人遷入是沒有關係的,國稅局或許會利用戶籍是否有人遷入及遷入時間點來課奢侈稅,但與其他房屋稅、地價稅等無關。而所得稅部分則是另一回事,房東如果想逃稅,基本上已經違法,在房東已經在違法中的狀態下討論其行為就無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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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5-7-9 19:25:21

shadow915 發表於 2015-7-9 07:18
您說的狀態在戶籍法中也有規定,是大部分房東沒搞清楚才導致問題,誤以為讓房客登記了就沒完沒了,原則 ...

那回歸原點
當房客提出要把戶籍遷入時
房東有權利不租給房客
不要忘了房子是房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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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915
高級版主 | 2015-7-9 07:18:24

本帖最後由 shadow915 於 2015-7-9 07:20 編輯
馬爾濟斯 發表於 2015-7-8 23:41
老大A李麻幫幫忙
那個是要到法院公證過的租約才算啦
那當房東同意房客遷入戶籍


您說的狀態在戶籍法中也有規定,是大部分房東沒搞清楚才導致問題,誤以為讓房客登記了就沒完沒了,原則上不需要公證的租約,前面有說過,可以用切結書分戶登記,跑一趟戶政事務所就會知道了。

第50條(遷徙登記)

  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或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
  矯正機關收容人有前項情形者,戶政事務所得逕為遷至矯正機關,不受第十六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戶政事務所接收收容人出矯正機關通報後,應查實並由收容人居住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


另外,我們去住旅社飯店時不是都要拿身分證件登記住宿,就是臨時的戶口登記,只是不用跑戶政事務所遷出入,當然原則上我們去借住朋友家超過一定時間依法也是要辦戶口登記,只是一般人都沒這樣執行。
房東依法必須做戶籍登記。

第48條(戶籍登記之法定申請期間)【相關罰則】第1項∼§79

  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三十日內為之。但出生登記至遲應於六十日內為之。
  前項戶籍登記之申請逾期者,戶政事務所仍應受理。
  戶政事務所查有不於法定期間申請者,應以書面催告應為申請之人。
⋯⋯
第79條(未於法定期間內戶籍登記之處罰)

  無正當理由,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於法定期間為戶籍登記之申請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罰鍰;經催告而仍不為申請者,處新臺幣九百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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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5-7-8 23:41:00

本帖最後由 馬爾濟斯 於 2015-7-8 23:42 編輯
shadow915 發表於 2015-7-8 22:47
依戶籍法規定,有居住事實就得做戶籍登記,如房東不同意房客遷入才是違法的。





老大A李麻幫幫忙
那個是要到法院公證過的租約才算啦
那當房東同意房客遷入戶籍
還要考慮到房屋所得稅的問題
那當房屋所得稅增加是要算房客的還是房東的???
那再來講房客是可跟政府申請一條房租補助款
但必須拿法院公證過的租約去申請
但稅金增加是要算誰的??
那講最重要的一點
如果做房東的要注意這點
那當房東賣出自己的房子
是要所有人遷出這個房子
才可賣
那再來講
當房客租約到期
如房客不願意遷出
房東只好告上法院
那是要浪費很多時間
才可讓房客遷出
大部份房東並不願意房客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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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915
高級版主 | 2015-7-8 22:47:02

馬爾濟斯 發表於 2015-7-8 18:40
如果未經當事人同意
就私自把戶口遷進去
小心被告

依戶籍法規定,有居住事實就得做戶籍登記,如房東不同意房客遷入才是違法的。
第4條(戶籍登記項目)

  戶籍登記,指下列登記:
  一、身分登記:
  (一)出生登記。
  (二)認領登記。
  (三)收養、終止收養登記。
  (四)結婚、離婚登記。
  (五)監護登記。
  (六)輔助登記。
  (七)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八)死亡、死亡宣告登記。
  (九)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二、初設戶籍登記。
  三、遷徙登記:
  (一)遷出登記。
  (二)遷入登記。
  (三)住址變更登記。
  四、分(合)戶登記。
  五、出生地登記。
  六、依其他法律所為登記。
⋯⋯
第18條(住址變更登記義務)

  同一鄉(鎮、市、區)內變更住址三個月以上,應為住址變更登記。


遷入登記本人去辦就行了,有租約就帶租約去,沒有租約就現場簽「切結書」做為有居住事實的切結。
不必登記到房東戶口下,可以單獨以分戶登記到同一個地址,您自己會拿一份戶口名薄,戶長就是自己。

第3條(戶為單位)

  戶籍登記,以戶為單位。
  在一家,或同一處所同一主管人之下共同生活,或經營共同事業者為一戶,以家長或主管人為戶長;單獨生活者,得為一戶並為戶長。
  一人同時不得有二戶籍。
⋯⋯

第19條(分(合)戶登記義務)

  在同一戶籍地址內,不同戶間另立新戶或合併為一戶者,應為分(合)戶登記。

⋯⋯
第41條(遷徙登記之申請人)

  遷徙登記,以本人或戶長為申請人。
  全戶之遷徙登記,以戶長為申請人。
⋯⋯
第43條(分(合)戶登記之申請人)

  分(合)戶登記,以本人或戶長為申請人。



以上相關法條提供樓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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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ook1
威爾斯親王 | 2015-7-8 21:45:33

馬爾濟斯 發表於 2015-7-8 18:39
遷出去只是要花一些手續費用
並不會花很多錢
那天下沒有難的事

挖塞  看到這一個主題  馬爾濟斯回答很多  相信你一定對此有很深的了解阿  不簡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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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5-7-8 18:40:51

akb48at 發表於 2015-7-8 18:38
遷戶籍的對象可以找親戚朋友或房東,有對方的戶籍謄本還是戶口名簿還是房子的稅單就行了吧,以前辦是這樣。 ...

如果未經當事人同意
就私自把戶口遷進去
小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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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5-7-8 18:39:28

a5888546 發表於 2015-7-8 17:19
我只是想說遷出來不知道怎辦 因為親戚不肯不知怎辦

而且我想說應該很麻煩 又需要一些費用 才想說問看看 ...

遷出去只是要花一些手續費用
並不會花很多錢
那天下沒有難的事
只是要不要想辦法度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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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b48at
王子 | 2015-7-8 18:38:03

遷戶籍的對象可以找親戚朋友或房東,有對方的戶籍謄本還是戶口名簿還是房子的稅單就行了吧,以前辦是這樣。

不過要是你的戶籍地和居住地不同,要是哪天你做了壞事,除了稅單之外,像是罰單,法院通知書之類的也會寄到戶籍所在地,然後大家都知道你做壞事被抓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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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5-7-8 18:36:50

jkf31 發表於 2015-7-8 17:07
哎 ~ 呀呀呀

馬爺真的是經驗老到啊

戶政事務所
有這個便民的
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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