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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爾巴
威爾斯親王 | 2019-2-8 16:02:15

 分手的難處在於:第一,要明確地向對方傳達分手的想法;第二,避免傷害對方的自尊心。現在利用短信、郵件、微博等手段“遠端分手”的人越來越多,但這絕非最受歡迎的分手方式:雖然明確傳達了自己的想法,但無疑傷害了對方──你就這樣輕輕鬆鬆甩掉我?你把我當成抹布還是什麼?  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文化與傳播學院副教授依拉娜革順在訪談中發現,“幾乎所有受訪者都認為,分手應該是面對面的,惟一一個不這樣想的人估計是提出分手的一方,而非被動接受分手的一方。”
  當然我們得承認,分手方式的選擇,與當事人如何看待和經營這段感情有關。比如只是約會過兩三次,那不再打電話就足以説明你想結束關係;但如果與對方有過長時間的戀愛關係,甚至已經到了訂婚的階段,再選擇分手的時候,面對面説清楚是很有必要的,至少也要打電話告訴對方,這才是比較負責任的做法。
  而大多數受訪者和專家都表示,嚴肅的分手資訊不應該通過短信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發佈,這種不敢正視感情問題的做法,是“懦夫”所為。
  不要以為用遠端分手的方式,草草結束一段感情,主動者就是“佔了上風”。事實上,這樣的主動提出分手者往往沒有仔細分析過自己的感情,也不知道應該從過去的感情中吸取什麼教訓,在面對下一段感情時,他/她也很可能是盲目的──從長遠來看,主動者本人的損失並不小;而被動分手者則可能因為自尊受損而進行反省,在進入下一段感情時,更謹慎,也更有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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