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30 00:27聯合報 記者黃寅/台中報導
台中一輛廂型車突然起火,疑是後車廂放了打火機及泡棉,因高溫引起自燃。
簡姓男子前天上午駕駛廂型車,半途後車廂突然起火,他滅火未果,靠警、消到場十分鐘後撲滅火勢,廂型車幾近全毀;簡說當時後車廂放有打火機及泡棉,懷疑打火機高溫爆炸引燃泡棉釀禍,警、消還要勘驗調查。
台中市消防局說,車輛內千萬不要擺放有揮發性液體物品,如打火機、芳香劑、香水、精油,或是酒類,因為經陽光曝曬很可能自燃,甚至爆炸;另外工程人員、餐廳外燴人員也切勿將噴槍、瓦斯爐擺在車上,以免危險。
據調查,簡姓男子前天上午九點多駕駛廂型車從南投到台中,行經大里區立元路靠近立仁橋時,車子後車廂突然冒煙起火;簡趕緊把車停靠路邊,向一旁民眾借水桶提水滅火,但因火勢太大,滅火無效。
有民眾見狀,跑到距離約兩百公尺的十九甲派出所報案,警方聯絡消防局,並拿滅火器到場協助,但火勢猛烈,等消防局到場,廂型車已被大火吞噬,十分鐘撲滅,車子已幾乎燒成廢鐵。
簡姓男子說,車子開到一半聽到後車廂「碰」一聲,接著起火燃燒;他懷疑是後車廂放置的打火機因高溫爆炸,再引燃車廂內泡棉,火勢才會瞬間變大。
消防局說,確實火燒車原因仍待鑑定;有些人隨便改車,或在車內增加螢幕面板私接電線,也容易走火引起自燃,車內可準備滅火器,以備不時之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