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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 | 2019-11-27 12:23:33

2019-11-27 00:04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一處牧場因臭味四溢,法院判牧場不得排放超標臭氣侵擾鄰居,並判賠償鄰居廿萬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北市淡水區一處牧場因堆放大量牛糞臭味四溢,遭劉姓女鄰居提告要求改善並求償。一審判牧場不得排放超標臭氣侵擾鄰居。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除維持一審見解,並判牧場地主及負責人張姓父子賠償劉婦廿萬元。

劉婦主張,張姓地主一九八五年起提供土地給兒子經營牧場,沒有取得環保局核發的廢水排放許可,卻每天兩次排放含有牛糞、工業用醋酸的廢水到她的土地,並任意堆放牛糞,臭氣薰天。

劉婦說,牛糞孳生病媒蚊蟲,有害她和家人健康,因此請求張姓父子不得排放牧場廢水侵害她的土地,也不得排放超過標準值的臭氣。

張姓父子抗辯,牧場二○一五年已取得排放廢水許可,廢水是排到水溝,並非劉婦的土地;另外又說牧場後方緊鄰另一家肉牛畜牧場,臭氣濃厚,鑑定單位採集空氣樣品的地點「不公允」。

士林地院認為,劉婦沒有舉證張姓父子排放廢水汙染土地,但異味檢驗值達十七,確實超過標準值十,認定牧場未妥善處理牛糞,影響鄰居生活品質,判張姓父子敗訴。

上訴時,劉婦追加請求醫療費、精神慰撫金共五十六萬餘元。高院認為,牧場有環保局核發水汙染防治許可證,排放廢水也符合流程,但牧場產生的臭氣確已超過標準值,且侵擾劉婦的土地,認為請求有理。

另考量牧場堆放牛糞沒有隔絕措施,讓劉婦的精神、健康、居住安寧受到損害,判張姓父子應賠償廿萬元精神慰撫金。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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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1438
王室 | 2019-11-27 12:54:02

當然要在意周邊鄰居,怎麼可以恣意製造 汙染,感謝您分享,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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