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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20-4-9 17:23:04


遭獄友插眼球損視力,怪管理人員沒防求國賠被法院駁回。(記者鄭淑婷攝)

2020-04-09 17:05:27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陳姓男子2018年6月16日因案在台北監獄服刑,遭郭姓獄友持原子筆刺中右眼球,導致視力嚴重減損,陳男認為郭男已有2次打人的違紀案件,管理人員不但疏於加倍戒護,也未善盡器材的管理,因此向台北監獄提出493萬餘元的國家賠償,桃園地院法官以無法歸責監所管理人員,駁回陳男國賠之訴。

陳男指出,郭男在監所工場內,持以膠帶纏繞的原子筆,朝他頭部、面部及手部多次插刺,他右眼球被刺中,經治療仍無法恢復視力,僅剩下光感;他主張,郭男已有2次打人紀錄,管理人員應對郭男加倍戒護,且要嚴格管理能持有的東西,卻疏於注意讓他遭受攻擊。

監所則主張,郭男因與陳男有嫌隙,當天突然持原子筆攻擊,屬於偶發事件,管理人員男以預見會有衝突,而原子筆及膠帶都是工廠內作業用品,並不是違禁品或管制品,郭男持有該物沒有違反規定,衝突發生時管理人員有立即將兩人拉開,並將陳男送醫治療,管理人員沒有過失。

法官認為,根據郭男在監紀錄,雖有2次打人紀錄,但不屬長期心理狀態不穩定,原子筆及膠帶也非違禁品,難認管理人員可預見郭男攻擊行為而予以防範,另,郭男從攻擊到被拉開僅9秒,顯見管理人員有即時阻止,因此駁回陳男國賠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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