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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bear6268
王室 | 2020-6-2 07:59:41

2020-06-02 04:27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徐老先生因油煙味與吳姓女鄰居不睦,在自家騎樓罵「○妳娘」、「不要臉到極點」,吳婦嗆「那邊的味道飄過來你也要算我的」,以台語警告「再罵啊!再罵啊!」;徐不住口,吳婦報警。台北地院認定吳犯公然侮辱罪,因他已81歲,依規定減刑後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徐上訴,高等法院雖宣告緩刑,但命給吳婦5千元換教訓。

刑法第18條規定「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第74條第2項第3款規定宣告緩刑得命「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家住新店的徐老先生去年9月20日早上因油煙問題再與吳婦槓上,他在騎樓上咒罵三字經,吳婦不滿,徐則說「我有講妳嗎?○妳娘!」、「妳有證據我有講妳嗎?」。兩人爭吵過程,都被監視器錄下。

台北地院認為,用粗鄙的語言在公共場所向特定人辱罵,語言含意又減損被罵的人聲譽,就成立公然侮辱罪,徐犯行明確;考量徐已81歲,在減刑後判他拘役30日。

徐老先生不服判決,提上訴。徐聲稱當天根本沒和吳婦起爭執,是對方大吼大叫挑釁,這「顯然有預謀」,並指錄影光碟是偽造的。

高院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不當,而徐沒有前科,這回算是「一時失慮」,相信他應該不會再犯,雖駁回上訴但緩刑2年。不過合議庭認為徐已八旬,卻不會理性溝通,這不僅侵害別人名譽,也顯示法治觀念薄弱,為了讓他記取教訓,命他6個月內須給吳婦5千元。

如果徐屆時不給女鄰居5千元,檢察官可以聲請撤銷緩刑。

81歲的徐老先生咒罵女鄰居三字經,法院依公然侮辱罪處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定讞。台灣高等法院給予緩刑,但條件是6個月內賠償女鄰居5千元。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606950?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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