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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onelysage
騎士 | 2010-6-9 12:38:12

我是一名大學生今年19歲快要滿20歲,20歲本是個不該再讓父母為我操心的年紀,但是,在我高三17歲那年的寒假輔導要前往上課的期間,我出了一場車禍,因為那場車禍我的左小腿開放性骨折並且神經受損還造成垂足,至今連走路都怪怪的還很容易跌倒…而且已領有殘障手冊也要兩年了…但是台灣的司法卻沒有還我和我的家人一個公道…一個小小的車禍卻已經將近花兩年半的時間…結果最近法院判決書終於下來了…結果撞人的司機被判”完全無過失以及不起訴結案”,只因為對方公司是南部有名的嘉南興業有限公司,而我們卻是默默無名的老百姓嗎?如今我們決定以不再容忍,我打算把當時至今的一切說出來,希望有公正的人們幫我個忙,如果可以我們也希望能藉由媒體報導來告訴大家,這就是我們台灣具有公信力的司法是怎麼一回事!

在97年1月23日早上約七點多左右,那時正是寒假輔導期間,我因起的比較晚所以急著要快點趕去上課,就在我騎著腳踏車出門後離家約兩三百公尺處時,那裡是條較窄的單線雙向道路而且還是個坡道,因為前方有輛宏仁女中校車正在接送學生,因為路旁有棵有歷史的大芒果樹擋住我的去路,而他後方還有兩台左右的轎車在等候,因為我急著去上課,雖然我當時是在腳踏車上,但我沒有騎,只用兩隻腳緩緩的推動腳踏車並從校車右後方往左後方前進打算從內向車道超車,就當我的前半車身已過校車後,我便把整台車轉正並與校車平行,當時我還在校車左後側邊,才剛要起步時,對向車道有一台水泥預拌車以很快的速度從下坡衝了上來,當時我已來不及閃避嚇的當場閉上雙眼…當雙眼打開時人早已跟腳踏車倒在地上,就當我要站起來時,發現我左腳沒辦法站立才知道左小腿以斷,而那個水泥預拌車司機也很快的下車過來探望並很快的把我左腿抓住讓我用跳得跳到路旁,之後又經路旁好心的民眾幫我叫了救護車,把我送往了醫院。

接下來重點來了,當我住了院後開始直至一個月後出院約共住了45天,撞我的水泥車蔣治平司機跟公司的經理來探望了我一兩次,但是對方公司的老闆卻一次也沒來探望完全沒有誠意想處理事情,到至今連他們嘉南興業有限公司老闆黃國寶長怎樣我都還不知道。而經理家離我家大約100公尺左右,除了住院以外就再也沒來探望了。我出院後,我父親有打電話給警察,警察有說要叫對方來跟我們和解,有幾次打電話給警察,警察都說還沒跟你和解丫,但沒想到來的也只有經理,而且一見面就是要我們先和解…連我車禍的事件要怎麼處理都還沒講就直接要我父母跟他們和解?不覺得這太扯了嗎?而有說要來和解,但是等了很久他卻一次都沒有出現,而且還是我們打電話詢問他才說他有事沒辦法來…沒辦法來是不是也該事先打個電話來說阿?還要我們打過去他才跟我們說,這樣是不是太沒有誠意了??而我出院時已是3月11日了,雖說我當時還是坐著輪椅拿著四腳拐杖,但是當時的我已經要面臨五月中旬的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了,所以也不得不對自己的未來有所準備,所以期間一直在為考試做準備直至統測結束,所幸還算是考上了間不錯的學校,但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發現一件事情,這場車禍中是不是沒有提到做筆錄這件事!!沒錯!這真的是一件非常扯的一件事情!

從我出車禍住院開始直至我五月中旬的統測都結束了,卻沒有任何一個警員來找我做筆錄!!這會不會太扯了阿??還是有天我爸跟著一個在民雄北斗派出所做顧問的朋友去問才發現,97年1月23日當天完全沒有我出車禍的紀錄!!當天發生其他的事件都有紀錄喔!唯獨我那一件事情是完完全全沒有在簿子上的,當天固守的職員翻了一下本子沒有,我爸又翻一次也沒有,於是我爸的朋友打了電話給派出所的副巡佐問為什麼沒有當天的車禍紀錄,副巡佐並調查當天去現場作筆錄的人是誰,才知道是一名叫做林永裕的警員,他來了之後便馬上跟我們說有拉,他有把當天車禍的資料留下來。但這不是很奇怪嗎??

為什麼他有留資料但紀錄簿裡面卻沒有我車禍的紀錄呢?結果經過我們去問才知道,原來嘉南興業有限公司的老闆也是民雄北斗派出所的顧問!而且車禍已經發生了都快過車禍的法律追溯期六個月了,林永裕警員卻沒有來找我做筆錄,這又是為什麼?還是我們自己到派出所去做筆錄的!難道說現在車禍都要自己去找警察做筆錄才行嗎?如果說我們六個月都沒去找警察那是不是這件案子就不了了之了呢?而且我去做筆錄的時候,那時林永裕警員還跟我說,如果有人問你說你是什麼時候做筆錄的,你就說在你出車禍沒多久後我就去醫院找你做筆錄了,當時我們也沒想太多於是就傻傻的聽了他的話,這個警員這麼做是不是沒有照著作筆錄的程序走,而如果他有照著程序走又為何要我跟別人說我還在住院時他就來作筆錄了呢,希望懂得人能替我解答?

而且當時林永裕警員幫我做的車禍資料裡面,完全沒有最重要的車禍撞擊點,問他說為什麼沒有拍攝撞擊點?他回答說那不是他負責的部分。於是我們打電話去負責處理車禍撞擊點的車禍處理小組問說我出車禍怎麼沒有人去處理車禍撞擊點?而他們給我們的答案是:現在的警員都已受過專業訓練,所以現在車禍撞擊點的部分已經能直接由警員來負責了。既然都說警員都已受過專業訓練了,那為什麼他會不知道什麼是撞擊點?所謂的受過"專業訓練"是否也太專業了吧??可以請大家幫幫我,告訴我這是怎麼回事嘛??沒多久後林永裕警員已經自願申請調職到其他地方去了,這會不會也太剛好了吧??

後續還有很多事件,因為過程太繁複,所以我直接把我們的質疑說出來請明事理的大家做個評判。

第一點:第一位邱美英檢察官,在法院審案的時候,她看完我們的車禍資料與筆錄後一開口就跟我說,你有一半的責任喔!然後還跟我說要是我說謊做偽證的話要負法律責任喔!而且當時我未滿18歲照理說我是可以請我的監護人進場陪審,但是我每次跟邱美英檢察官要求讓我的監護人進場陪審,他卻當作沒聽到一樣不予理會,請問大家我的要求是不被允許的嗎?

第二點:在車禍鑑定後某日要開庭審案判決下來的前一天晚上,我們打電話給蔣治平司機,並請他到家中談論車禍的事情,而蔣治平司機也想快將此事處理結束,照理說老闆應該跟他(蔣治平)一同來看我才對,他打電話給老闆讓老闆跟我母親說話,我母親跟他說殘障手冊領到了,司機也忙,明天就可以談理賠的事了,老闆也說好了本來我們想說事情這樣就可以結束了,沒想到過沒多久司機老闆又打來說,富邦產物保險那邊的人跟他說,他們完全無肇事責任所以只說要賠多少而已,我們非常不解的是…我們才剛收到開庭通知書說明天才要開庭而已,而且我們也沒有收到車禍鑑定通知書,但為什麼對方已經知道他們完全無肇事責任這件事??不覺得很奇怪嗎?為什麼明明是明天的判決,他們卻已經在今天知道結果了?(不是說偵察不公開嗎?)難道他們能未卜先知??

第三點:邱美英檢察官將車禍的資料送鑑定,過了將近幾個月後,回審時只給我們一個答案,那就是無法鑑定!而當時我們請了一位嚴庚辰律師,提出要求說希望可以送往其他的單位再做鑑定,沒想到邱美英檢察官她說不行沒有經費,但我們律師在說沒關係經費的部分我們出,邱美英檢察官再次駁回,她說這樣會讓人質疑鑑定的公正性,而我們的律師又說我們只是負責出經費的部分再由邱檢座妳來送!但是沒想到都說成這樣了邱美英檢察官依然還是駁回,會不會太扯?難道說連邱美英檢察官親自送出去的的鑑定報告書的公正性也會受到質疑瞜?還是說無法鑑定這麼不清楚的鑑定結果能帶給此案作為最公正的判決?

第四點:在沒多久後,聽說我們請到的嚴庚辰律師竟然是嘉南興業有限公的法律顧問…於是父親的朋友跟他說你如果是對方的法律顧問,那這件案子你就不能受理!於是他便找另一個律師幫我們接手此案。雖然說以上事件是聽說的,但是如果不是如此的話,為什麼嚴律師不為自己解釋反駁,並且把這個案子託付給事務所內的另一個林琦勝律師呢?如果以常理來推斷是不是這個樣子呢?

第五點:我們親自到車禍現場做車禍現場還原,當時我就一直坐在現場,結果邱美英檢察官自己還原車禍現場!!我就坐在旁邊看,而她卻一個字也沒跟我說,連最基本的招呼也沒打!是因為她的官位比較高還是我只是個未成年的小孩子?也沒問我說當時是不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發生的,還是當時現場的狀況如何?她就這樣獨自的模擬車禍現場,簡直就像我車禍當時,她也在現場一樣!直至結束她始終一個字也沒跟我說,那我到底去現場幹嘛?他完全忽略我的存在阿,難道說現在的車禍現場還原都是檢察官高興怎麼還原就怎麼還原嗎??而當時我們的林琦勝律師也跟邱美英檢察官反應,沒想到邱美英檢察官也沒有給我們個明確的答案,而車禍現場就在邱美英檢察官獨自還原下結束,我只能說邱美英檢察官簡直就是明察秋毫阿!不然她怎麼能夠在不詢問當事者的情況下,把車禍現場還原呢?而且邱美英檢察官所還原的現場根本就與當時現場不符合!!那根本就是邱美英檢察官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

第六點:在法院審案的時候,宏仁女中校車吳明源司機,他始終否認當初他也在車禍現場,他很明確的表示當時他已離開車禍現場後,並由後照鏡中的景象看到我出車禍的,而且他還說他是從後照鏡的景象中看到我從兩台"行駛中"的小轎車中間穿越並且已超過車道中心線到達對向車道!但是!!我和當時撞我的水泥預拌車蔣治平司機都說當時宏仁女中校車也在現場,而且我和他(蔣治平)兩人都是說我是在宏仁女中校車左後方發生車禍,是車禍發生中沒多久校車才駕駛離開的。但是邱美英檢察官依然採信宏仁女中校車吳明源司機的話!那他的意思是不是就是等於我跟撞我的水泥預拌車蔣治平司機兩人都說謊瞜??更扯得還在後頭的第二次現場還原!

第七點:我們一直以來都有詢問我們所請的律師,我們民事訴訟的部分是否要提告,但是我們請了兩個律師都給予我們的回答是:刑事的部分還沒先告好,民事就沒辦法告!沒多久後我們又從別人那得知,我們第二個請的林琦勝律師的母親與嘉南興業有限公司的老闆有合夥人的關係…結果因為我們一開始都不懂,但現在知道的也太晚了…民事訴訟追溯期兩年過了…現在已經沒有辦法起訴了,想請問大家嚴庚辰律師跟林琦勝律師兩個律師沒有替我們處理民事這個部分?他們這樣是否有所過失?

之後邱美英檢察官將這起案件以自己主觀的現場還原認定我的腳踏車有穿越過中心線到對向車道,所以判對方完全無過失並且以不起訴處分。我們只好再請第三個律師在幫我們再議成功後換了第二個王國泰檢察事務官,他才是真正的明察秋毫!!他很仔細並嚴謹的問我很多問題,並當我們提出質疑的時候他也很仔細謹慎的求證!而又做了第二次的現場還原,並且在現場還原的時候與我們所請的第三個林勝木律師所提出的證據達成共識!開一次庭,重新鑑定,還原現場,可是在這之中的有一個很扯的事件那就是接下來的第八點!

第八點:當時宏仁女中校車吳明源司機,一直堅持他是在下坡過後前方的紅綠燈處剛好看到黃燈要停時看後照鏡並看到我正由兩台行駛的小轎車中穿越並且也穿越中心線到對向車道,然後被闖黃燈的水泥預拌車撞個正著!這裡面有四個疑點:

疑點一:我明明就是要直走往去上課的方向,那我為什麼還要從兩輛"行駛中"的小轎車中間穿越並且過中心線呢??而且轎車的車寬並不是很寬,我幹嘛非得要騎到內向車道去?在說如果說我真的要穿越的話,轎車的車高不高,騎在腳踏車上的我會比轎車還要高,我怎麼可能會沒注意正要從下坡衝上來的水泥預拌車呢?而且如果說真的是這樣的話,我想水泥預拌車司機也不可能會沒注意到高出一顆頭且正要穿越馬路的我吧?除非他當時沒有專心開車或者沒有隨時注意路況,不然他是不可能沒看見我的,這樣他也得負上責任吧?



疑點二:在第二次車禍鑑定委員會時,宏仁女中校車吳明源司機一下子說他是看到黃燈時正要停黃燈看後照鏡的,那時的他還在"行駛中"!可是之後鑑定委員問他時,他卻又說他當時車輛是靜止的時候看後照鏡的!這樣證詞反覆是不是有點問題?且連鑑定委員都對他提出為何證詞與先前反覆不同的質疑!



疑點三:經過第二次現場車禍還原後丈量發現,宏仁女中校車吳明源司機所說他所在的紅綠燈處到離我車禍的上坡處,整整有250多公尺遠喔!他有辦法從下坡並且離250公尺的地方由後照鏡看到我穿越兩台轎車以及中心線並且直到我被闖黃燈開往上坡的水泥預拌車撞到。那他不就從水泥預拌車闖黃燈開始的250公尺處開始看後照鏡,一邊看水泥預拌車往我這快速行駛一邊又得注意我從兩輛轎車中間穿過並且越過中心線到對象車道?吳明源司機還有近視喔!竟然有辦法在短短不到幾十秒內觀察到250公尺遠得這麼多細節!是不是太厲害了??我想知道後照鏡能否看到250公尺遠??並且有辦法向他所說得看得那麼清楚嗎?還有他開車都只顧一直看後面,不用看前面嗎?不用顧到車上學生的安危嗎?





疑點四:也是最令人有疑問的一點!林永裕警員幫我做的車禍資料裡面,有拍攝到我腳踏車被撞擊之後變形的樣子!如果說我車禍當時要是腳踏車有穿越中心線的話,那以最簡單的常理來說,我被對向來車第一個撞到的地方一定就是穿越中心線的"前輪"吧?再否就是我整個人與車身都以穿過整個中心線而被撞到的那一定就是整個側面了吧?可是為什麼車禍的照片中,我的腳踏車倒下的地方有將近三分之二在我的車道,其他三分之一再對向車道,而我的前輪可以說幾乎沒有什麼變形,但扭曲變形最多的部位卻會是在後車輪呢??難道說我是倒著騎並讓後車輪先過中心線?還是我把腳踏車甩尾讓我的後輪超過中心線給對向車道撞呢?而且車禍當時我根本連騎都沒騎,我是用牽的耶!!有人會笨到用牽的牽過兩台正在行駛中的轎車中間嗎?再說再牽的時候一定會注意到對向來車吧??況且吳明源司機說我是用騎的,跟我當時的情況一點都不符合!!那我想請問大家,這樣子我是否可以告宏仁女中校車吳明源司機做偽證呢??





第九點:98年11月2日檢察事務官王國泰檢察事務官在最後一次開審時宣布此案的結果是,我與撞我的水泥預拌車蔣治平司機"互有一半責任",也就是各對五分。然後他要我們等判決書下來,但沒想到又收到南投車禍鑑定報告,報告中說又他們完全沒有無肇事責任這件事,98年12月26日收這個南投車禍鑑定報告後就一直沒下文,有請教律師,律師說要等檢察官判決書下來,才知道結果…沒想到一等就將近五個月…直到今年的99年5月24日,收到的判決書既然又有所改變!!因為又換了第三個王啟旭檢察官,他既然又以第一個邱美英檢察官當時所搜查的資料下去做判決!!連開庭都沒在開庭就又直接判對方無過失並且又以不起訴處分結案!!那請問當時第二個王國泰檢察事務官所做得車禍現場還原,以及之前他所審理調查時所判對方有一半責任,律師當時也在場,難道說官場無戲言是假的??還是台灣的司法就如同兒戲一般,可以隨便做判決?不然又改判對方無過失並且又以不起訴處分結案??判決跟第一次一樣完全讓我們沒有上訴的機會,就直接判刑了!不覺得這樣未免太扯了嗎?

難道說現在的交通法規是說行人或車子過了對方的車道,撞到了,人如果死了,這樣也沒有過失嗎?這不也得判因注意而沒注意的過失嗎??這不也是得負上責任嗎?還是說我被車撞就是活該??天理何在?公道合在?還是說只因為對方是有名的公司,而我只是個普通老百姓嗎??難道這就是所謂的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嗎??社會上有太多太多的亂象,難道身為主持公正的司法不用負起責任嗎??

其中還有很多的細節因為實在太多,所以沒有辦法一一說清楚…例如:對方的富邦產物保險當初要和解的時候一直要我殘障手冊領到後再來跟他們談,而辦理殘障手冊需要時間,所以時間就一直拖一直拖,最後直到我們殘障手冊都已經領到了,卻又說法院判不起訴了所以不願意賠償!卻又因拖到追溯期過了,而沒辦法討回一個公道…

原本只是一件小小的車禍都已經拖到兩年半了…希望有懂這方面法律的大家幫我這個忙!!

如今我們已經求助無門了…希望有媒體願意幫我們這個忙…如果可以我們不怕最後要招開記者會出面對質或怎樣之類的…而且所有有利的證據都在法庭上,我們一定會要求公開審案的錄音帶!!我們只求得到一個公道而已…如果真的有願意幫忙的人士,我們會拿出當時警員所拍攝的原始的車禍現場照片圖並且說明其中更細節的部分供參考!





也希望之後不要再發生跟我一樣這類的車禍案件了…畢竟這兩年多來,每一次開庭以及等待每一個判決的日子裡嚴重影響到的不僅僅是我自己的生理上心理上以及我的課業上,更嚴重的影響到我的家庭的氣氛…父母每天都為了我車禍案件的事情吃不好也睡不好,四處求神問卜四處奔波請別人幫忙只了替我討回一個公道…我爸爸也是司機,他們每天都在天剛亮就要出門工作了,連晚上下班的時間都很不穩定…每天開遠途的路程需要的就是專心開車,但卻還要他們每天為我勞心勞力的煩惱這些事情…他這樣也讓身為家人的我們,在家裡也不時的替他感到擔心…身為子女的我要是在讓他們這樣操勞下去,是不是太不孝了!!再次懇請大家幫幫忙...我們一定十二萬分的感謝你們!!



如今的我都已經快滿20歲了...我不想再讓我的父母為我操心了!我希望能在父親節之前將這個案件處理掉...因為我已經錯過了一次母親節的機會了...我不想在讓這個遺憾留到父親節之後...因為我想把這個審案討回公道的結果,當成是我送給父親最棒的父親節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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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o
侯爵 | 2010-6-11 17:40:47

台灣司法是為有錢人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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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919557
侯爵 | 2010-6-17 17:31:31

本文最後由 s23919557 於 2010-6-17 17:33 編輯
台灣司法是為有錢人設的
arno 發表於 2010-6-11 17:40

還有有權的人  
世上沒絕對公正 看開點吧

還有 真的死人 一定有事 沒死就看吃不吃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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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
王子 | 2010-6-17 18:42:41

台灣的司法有公正過嗎? {:3_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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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
侯爵 | 2010-6-17 22:48:35

是真的話 我建議 你打個電話給嘉義的蘋果報 你查一下它好像有一支  你敢說他敢爆 的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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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hen6254
大親王 | 2010-6-18 18:36:59

是真的話 我建議 你打個電話給嘉義的蘋果報 你查一下它好像有一支  你敢說他敢爆 的專線
六如 發表於 2010-6-17 22:48


其實事實拖太久了~心也糊了~嗯嗯{:1_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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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0166
王子 | 2010-6-18 19:12:37

我急著去上課,雖然我當時是在腳踏車上,但我沒有騎,只用兩隻腳緩緩的推動腳踏車並從校車右後方往左後方前進打算從內向車道超車,就當我的前半車身已過校車後,我便把整台車轉正並與校車平行,當時我還在校車左後側邊,才剛要起步時,對向車道有一台水泥預拌車以很快的速度從下坡衝了上來,當時我已來不及閃避嚇的當場閉上雙眼…當雙眼打開時人早已跟腳踏車倒在地上,就當我要站起來時,發現我左腳沒辦法站立才知道左小腿以斷,
世界上最公正的是上帝.他的大兒子叫耶穌.教會是他的服務處.建議你去找他.
它會安慰你的心靈.醫治你的傷痕.我是見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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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hen6254
大親王 | 2010-6-18 20:04:50

我急著去上課,雖然我當時是在腳踏車上,但我沒有騎,只用兩隻腳緩緩的推動腳踏車並從校車右後方往左後方前進打算從內向車道超車,就當我的前半車身已過校車後,我便把整台車轉正並與校車平行,當時我還在校車左後側 ...
xz0166 發表於 2010-6-18 19:12


那被牛撞到也可以去~!哈哈{:1_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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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onelysage
騎士 | 2010-6-18 22:59:57

5# 六如

非常感你的熱心...

不過我已經有跟蘋果聯絡過了...

但是他說我還再訴訟階段他們沒辦法報...

他說要等我們完全停止訴訟他們才有辦法報...

但是等到判決出來結果也沒有改變的話

那再登報會不會已經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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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hen6254
大親王 | 2010-6-18 23:04:09

其實媒體跟警察一樣會選擇性辦案的說^^{:3_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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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甜
王子 | 2010-6-19 22:15:44

本文最後由 真甜 於 2010-6-19 22:20 編輯

公正?我覺得台灣的司法不是法治而是人治。
雖然幫不上忙,但我還是希望你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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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
王子 | 2010-6-20 13:11:41

其實媒體跟警察一樣會選擇性辦案的說^^{:3_261:}
lushen6254 發表於 2010-6-18 23:04


你不知道跑新聞的媒體閒閒沒事就會跑到警察局泡茶聊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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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hen6254
大親王 | 2010-6-20 14:49:17

公正?我覺得台灣的司法不是法治而是人治。
雖然幫不上忙,但我還是希望你能加油。
真甜 發表於 2010-6-19 22:15


嗯~其言有道~^^{:1_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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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hen6254
大親王 | 2010-6-20 14:50:24

你不知道跑新聞的媒體閒閒沒事就會跑到警察局泡茶聊天嗎?
-緯- 發表於 2010-6-20 13:11


原來如此~難怪警察常常咬瓶果~{:1_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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