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以走SM情色風格的攝影師易繼道,被女攝影師踢爆,指他利用拍照機會,對素人女模襲胸、指侵,還塞跳蛋;易男控告曾女誹謗,結果反被台北地檢署認定染指3女,歷審法院認定其中2件有罪,去年依強制性交等罪判他應服刑4年定讞;易男入獄前於IG公布被害女模的心理諮商文件,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將他起訴。 檢方查出,易男在入獄服刑之前,涉嫌於個人的IG頁面上喊冤,指自己遭被害女模誣陷,他為此公布其中1名受害女模的心理諮商文件,並留言攻擊該女說謊、從小偷竊等內容;被點名的被害女模得知後,加告易男違反個資法等罪。 檢方考量易男公布被害女子的心理諮商等醫療資訊,且PO文內容包含女方的照片、藝名,已可使被害女子的身分被辨識,認定他涉犯個資法的罪證明確。 曾姓女攝影師於2018年3月,透過IG爆料指出,有多名外拍女模向她反映,被易男藉拍攝機會性侵及性騷擾,網友以「攝影師性侵事件後續#圖多#文長#幫高調」分享至Dcard論壇;易男則在IG聲明反擊,指相關留言為不實言論,為此控告曾女妨害名譽。 曾女出庭時為證明自己的爆料並非空穴來風,將被易男染指的被害女模聯繫方式給檢方;檢方傳喚多名女模到庭,其中有3女證稱,易男曾利用拍滴蠟油、繩縛等SM風格照片時,有意無意地碰觸她們身體的隱私部位,還趁她們被綑綁時,搓揉其胸部,以手指、跳蛋性侵下體,3女模並出示事後與易男的IG、臉書等對話紀錄為證。 易男否認性侵及猥褻,強調拍攝期間與女模互動親密,讓女模「體驗」被綑綁的感覺,但絕未違反女模意願,其中一女與他互有好感而進一步親吻,但他絕無指侵或用跳蛋助性。歷審都認定易男對其中2女強制性交或強制猥褻的犯行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月,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合併應執行4年徒刑,並沒收3條犯案用的麻繩。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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