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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 | 2024-2-17 18:26:47



醫師娘被丈夫指控「尬」3男還產子;北院認定醫師娘侵害配偶權而判賠60萬元,但因無證據證明其他3男明知醫師娘已婚仍交往等情形,3男均免賠。(情境照)

2024/02/17 13:15
〔自由新聞網記者 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一名醫師娘被丈夫指控,從4年前起「尬」3男,還與其中一名男子生下一子,害丈夫不僅戴綠帽還要扶養小孩,決定向妻子與3名男子求償361萬多元。台北地院判妻子應賠償60萬元;3名男子則因為不知道該女已婚,或無法證明有交往情形,均不必賠償。全案可上訴。

這名醫師告訴北院,妻子隱瞞已婚身分,連續與3名男子發展婚外情;他說,2020年3月間妻子先帶一名男子到診所過夜,且依監視器畫面可知兩人互動親密。

醫師也提到,夫妻自2018年4月後就沒有上床,妻子卻與其中一名男子發生性關係,而於2021年產下一子,又因為他誤認該名小孩是他的種,他還曾經扶養5個月,故決定向妻子求償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共211萬多元;另3名男子則分別要賠償他100萬元、25萬元、25萬元。

妻子與「播種」的男子透過律師解釋,因夫妻早已分居、多次談論離婚,所以兩人交往時,男子並不知道醫師娘已婚;且夫妻簽立離婚協議書時,醫師對懷孕5個月、腹部已隆起的妻子未放棄一切請求權,故醫師不得向妻子要求返還扶養費。

其餘兩名男子分別以醫師提出的LINE截圖並非完整對話、醫師提供的監視器畫面沒有不當行為等理由,均否認賠償責任。

北院指醫師娘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男子性交而產下一子,確實侵害配偶權,且離婚協議書並無隻字片語記載身為醫師的丈夫有要拋棄侵害配偶權的請求權,故判妻子應賠償丈夫60萬元;但因丈夫無法舉證曾扶養該名小孩,因此妻子不必賠償11萬多元的扶養費。

至於3名男子有人是不知道醫師娘已婚,有的則是無法證明雙方曾經交往或有不當往來,北院因此認定這3名男子均無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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