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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爵 | 4 天前

11:012025/08/19 中時新聞網 蕭宥彤

彰化一名人妻茹茹(化名)婚內出軌男子阿龍(化名)長達6年之久,事後她主動向丈夫坦承外遇,但隔年又遭丈夫發現與其他男子互傳私密照,且聊天曖昧。讓丈夫氣得提告共求償50元,經法院審理,茹茹行為已構成對配偶權的侵害,最終判決她須支付精神慰撫金共新台幣12萬元。

根據判決,人夫與妻子茹茹結婚15年,而茹茹竟出軌男子阿龍。2023年,她向丈夫坦承此事,她說「我承認那位6年關係的男子,我跟他也是交友網站認識的」、「我願意改,也願意寫切結書」、「我做錯了,可以給我一次機會嗎?我只想把家顧好,小孩顧好」、「我這次犯的錯誤真的很荒唐,我真的真的保證不再犯錯,你說在我爸媽面前下跪認錯,我也做好會被打的準備」、「我那時候就是鬼迷心竅」及「你是真的給我一個避風港、一個家,是我自己不珍惜」等訊息。

不僅如此,人夫又在2024年間意外發現茹茹與其他男子互傳私密照及曖昧對話,包含「室友(人夫)北上才是真正的快樂」、「安全起見我1年後有去裝避孕器,好險有裝」及「我先生常去台北出差過夜,所以我才有機會去找渣男」等。經過對質,茹茹坦承與其他男人在交友軟體Tinder認識,確實來往過,但後來已停止聯絡。人夫聽完氣炸,就茹茹及阿龍共同侵權部分,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另茹茹單獨侵權行為,請求賠償20萬元。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茹茹雖聲稱礙於原告精神騷擾才有這樣的對話,但她大可選擇不予回應,何須以長串文字不斷反復坦承自己做錯事,甚至做好在父母面前下跪認錯的準備,認其所辯為臨訟卸免賠償責任之詞。至於人夫主張阿龍為茹茹交往對象,法官表示,對話紀錄都是茹茹單方與原告的對話內容,阿龍並未參與,無從知悉茹茹出軌的男子是否確為阿龍,此部分舉證不足。
另外,茹茹與其他男子互傳私密照、曖昧聊天的行為,法官認定,對話中提到避孕和外出見面等細節,明顯超越一般朋友間的正常界限。茹茹起初雖否認,不過卻在法院出示對話影片後改口,且未提供完整對話證明其說法,顯示心虛,其行為已侵害配偶權。

法院審酌,茹茹侵害原告配偶權行為、手段及造成原告痛苦程度,且無證據證明茹茹有性交行為,斟酌兩造教育程度、經濟等一切情狀,認茹茹分別就「在交友網站上與真實姓名不詳男子交往6年」及「在交友軟體上與真實姓名不詳男子有不適當之對話內容」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及2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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