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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na
威爾斯親王 | 2011-10-24 00:53:10

巴西聯邦最高法院昨天一致裁定,調高進口汽車工業產品稅的措施,必須從頒布日起90天後才能生效實施。

巴西政府在9月15日頒布有關措施,依照聯邦最高法院判決,新稅率從12月15日起才生效。

大法官麥洛(Marco Aurelio Mello)指出,變更任何稅率都必須遵守聯邦憲法規定的「90天緩衝期原則」,亦即從頒布日起90天後才能生效實施。

巴西政府對從墨西哥和南美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以外國進口的汽車調高30%工業稅,有效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目的是提高國產車競爭力和刺激生產。除了轎車,卡車、客貨車和輕型商務車也包括在內。

調高進口汽車賦稅的措施引起許多出口汽車國家的不滿,尤其是日本和南韓。

這兩國14日在世界貿易組織(WTO)貿易談判回合中「警告」巴西,指稱調高工業稅違反了WTO的自由貿易規定;巴西若不採取安撫措施,可能演變為貿易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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