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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job
侯爵 | 2012-2-25 19:56:04

禍首來源,原來這新聞來自美國白宮報導官:
http://www.whitehouse.gov/the-press-off ... -elections
由於上述美國白宮新聞稿而搞得台灣建國者信心全失...

賽翁失馬焉知非福...
原來柳暗花明又一村,驅除流亡政權,台灣自治終於有希望

見,台灣民主國 台灣自決黨 秘書長 凃桂英 的文章
看美國總統歐巴馬給台灣人技巧性的答覆P2-1
http://blogs.yahoo.co.jp/vote911net/3119588.html
http://blogs.yahoo.co.jp/vote911net/3119547.html

個人認為可信度很高,歡迎大家一起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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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ostjob.blog128.fc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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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job
侯爵 | 2012-2-25 23:32:29

本帖最後由 lostjob 於 2012-2-25 23:36 編輯

補充

另一則訊息
廖東慶專欄 / 習進平真的是「媳婦」主席嗎?
2月14日(美東時間) 「中國」國家「習副」主席,也是下一任總書記接班人,在西方情人節的日子裡,率團訪問美國5天,就在訪美前夕的兩天前,習進平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的專訪,就明確的說出:「太平洋夠大足可以容下中美兩國」。這句話的意思及內涵,絕對沒有這句話的表面上,那麼簡單及單純,美國白宮及國防部五角大廈,對這句話的解讀是,這是要美國不要阻攔「中國」在太平洋擴充軍備實力及其影響力,還有就是針對台灣問題。這一點美國白宮及國防部五角大廈,絕對是不會答應的,所以自習進平2月14日赴美開始訪問至19日結束離美,美國對這句話,始終不予以回應,美國認為沒有這必要!在小布希總統的時代,胡錦濤在白宮接受邀請,赴美訪問,並和小布希總統會談的時候,也曾提出「中國」和美國「共管」台灣海峽的提議,小布希總統也是沒有回應這句話。今天習進平再度重新包裝這句話的外表,習進平所言,太平洋夠大,足可以容下中美兩國,這句話的其中涵義,就有包括「共管」台灣的意思滲在其中,美國還沒有笨到那種程度,只不過是「中國」高估了自己罷了!
...

以下是lostjob個人意見:
以中國的立場
與其讓美國全面接管台灣,還不如美國與中國共管台灣
估計聯合國 凃桂英國際法庭訴訟一案
中國可能不會動用否決權,使得全案能夠成案進入公聽會
引言 使用道具
lostjob
侯爵 | 2012-2-26 21:24:23

摘錄台灣自決黨 秘書長 凃桂英 比較重要的文章片段供大家參考

第54期期刊

當本會向全世界發表“世紀最大笑話與世紀最大騙局(中華民國軍購弊案)”一文後,美國總統歐巴馬隨即下令「拒絕出售戰機F-16C/D及拒絕F-16A/B升級計劃給中華民國」,隨後,美國國防部發表「中國人對決」聲明,表示美國不再保護中華民國,且此文在美國國會山莊引起重大震撼並廣泛流傳,緊接著,美國國務院對台灣地區人民發出2012年年底開放「免簽證」,美國開放「免簽證」的條件有二:承認它是一個國家和納入美國托管地,美國既然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表示美國即將在2012年年底正式托管台灣地區,接著,為了遣返中華民國選民回中國,美國總統歐巴馬特別任命海軍上將洛克萊為太平洋總司令,與以往由陸軍上將擔任完全迥異,目的在於正式結束“一個中國”的紛爭。

根據國際法院判決案例

台灣屬於國際問題,台灣人沒有能力解決問題,美國更無能為力,唯有訴諸國際法院才能平息中國企圖併吞台灣的爭議,雖然國際法院規定只有具有國家身份才能向國際法院提出訴訟,但國際法院法規也提到有關土地爭議問題,土地爭議的當地人可向國際法院提出訴訟。
因此大家也看到不是國家的科索沃判決案例,科索沃透過國際法院判決為自治政府而非國家,因為科索沃的領土屬於塞爾維亞,由此可見,非國家也可向國際法院提出訴訟要求。

中國在台第五縱隊第2群組蠢蠢欲動

.本會的國際訴訟請求書已於2011/3/15,至今已八個月,依照國際案例,「未遭到退件」表示「收件」之意,而所有訴訟請求書的文件,已分別送達聯合國國際法院與本會安全顧問兼訴訟代理的美國五角大廈,又依照國際法院慣例推算判決時間,從送件至判決需要兩年時間,然而國際法院的法官將在2012/2/5,必須面臨重新改組,因此,現任國際法院法官們如果來不及在任期內處理本案,那麼依照本會的國際訴訟請求書第二部份授權書,本會安全顧問兼訴訟代理的美國五角大廈,將代表本會繼續完成向國際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任務。

萬全之策(P2-1)

本來本會的國際訴訟案一旦勝訴,照理説,聯合國會指派聯合國維安部隊進駐台灣,但我考慮到聯合國目前由中國掌控,如果聯合國維安部隊內部含有中國解放軍,所謂「請神容易送神難」,屆時,台灣被中國解放軍控制,那本會豈不成了台灣的罪人?因此藉由國際法院訴訟,本會順便向國際法院提出要求美國五角大廈托管台灣、澎湖,避免台灣再度落入中國手裡,屬於萬全之計,因為美軍是中國的剋星,順便讓中國對台灣的虎視眈眈趁早死心。

中華民國能向國際法院投訴嗎?(P2-1)

當托管國因托管不當,而面臨托管居民的反對聲音時,不管它如何獲得多數的得票率,依據國際法院規約第三十六條,國際法院得以強制終止托管國的托管權,換言之,國際法院得以強制終止中華民國的台灣、澎湖托管權!
......
換言之,托管地的決議屬於托管居民的權利,中華民國無權控告台灣托管居民!
而中華民國想延長托管期限,只有一個辦法:中華民國必須獲得100%的台灣托管居民同意,換言之,它必須獲得100%的得票率,而不是多數得票率,如果想以東帝汶70%的居民脫離印尼而獨立作為參考,那一定會失敗,畢竟「台灣托管居民」的權利大於「東帝汶居民」,差別在於「台灣托管居民」擁有自己的領土,必須經過「台灣托管居民」的完全同意,但「東帝汶居民」的領土卻屬於印尼,而「東帝汶居民」必須獲得印尼同意

中華民國是一個流亡政府嗎?

誰最有資格解決中華民國存在的問題?】

誰最有資格解決中華民國存在的問題?答:中國與本會訴訟代理美國五角大廈。
國際條約一但經過「連署國」簽署確認,就無法更改,又根據國際法院規章規定「只限有爭議性的條約」才能提出討論,換言之,舊金山和平條約不屬於爭議性的條約,既無法提出討論,也無法更改。
由於舊金山和平條約的「委任統治」的托管關係,使得中華民國至今「屹立不搖」,因此若要中華民國不存在,那麼中華民國必須經過國際共同確認,而不是因為它被踢出聯合國,而說它不是一國家!
「台美人」若不相信,可以去問畢業於哈佛大學法律系的美國總統歐巴馬。
其實解決中華民國的問題很簡單,有兩種辦法,一、中國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提出索回「金門、馬祖」領土。二、根據聯合國憲章指示,台灣人有權利向聯合國要求更換托管國或自治建國。
但中國始終沒有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提出索回領土的動作,且也沒有台灣人向聯合國提出要求自治建國,使得中華民國至今「屹立不搖」,直到本會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提出國際訴訟要求,總算幫國際解決世界大難題。
...

本會國際訴訟案也一樣,如果有一個常任理事國提出「否決權」,本案就不能送進國際法院。
我早知道中國與俄羅斯可能會反對,為了未雨綢繆,我以「本案發生時間,在中國與俄羅斯加入常任理事國之前」作為理由,而向聯合國提出「中國與俄羅斯對本案不能提出“否決權”」,讓中國與俄羅斯「知難而退」。
我也算過聯合國國際法院十五位法官,每位法官任期九年,即使有三分之一法官於2012/2/5改選,至少會有三位法官留任,另一位法官則可能新任或可能連任,換言之,除了中國法官薛捍勤迴避本案及另一位法官身份尚未明朗外,依照國際法院過去判例的法官水準來看,至少有十三位法官對於本案,會贊成「終止中華民國的台灣、澎湖托管權,允許台灣人建國」,如果有法官不贊成或棄權,那麼下次改選,它的國際法官身份鐵定會遭到終結!

不合時宜的法理論述

1. 金門馬祖有中華民國總統府(中華民國政府嗎)嗎? 把中華民國總統府搬到金門馬祖,並離開霸佔的日本台灣澎湖土地,假如金門馬祖人民還接受看門狗統治,金門馬祖人民承認金門馬祖土地是中華民國的主權土地,

答:首先妳要搞清楚國家的定義,金門馬祖的居民目前由中華民國實質管轄,早就屬於中華民國,無可厚非,中華民國總統府當然可以遷移到金門馬祖。
一個簡單的邏輯推理,妳只要聯想中華民國總統府都可以遷移到「不是中華民國領土」的台灣,為什麼不能遷移金門馬祖?

2. 日本台灣澎湖土地的主權不屬看門狗,看門狗搬到不是自己的土地,這不被國際社會承認的看門狗,不是流亡政府是什麼? 事實上,根本稱流亡政府是不正確,應該正確稱它為「支國流亡土匪集團」或稱為「支那逃亡日本台灣難民武裝集團」,等同「恐怖份子集團」。

答:討論問題不需要過度激動,以平常心看待即可。
妳所謂的國際不承認中華民國,充其量,也只有美國國務院與中國等比較無知的政府單位不承認而已,而日本則是參與「對拜」行列,事實上,中華民國為什麼要「金援外交」?為的是中華民國的存在,目前它擁有23~24個邦交國,連聯合國都不敢說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妳憑甚麼理由說國際不承認中華民國?
如果中華民國沒有邦交國,那麼事情就好辦了,根據舊金山和約,中華民國政府就沒有資格繼續留在台灣,至於中華民國政府應該滾到哪裡去?當然也是金門馬祖,不過只能稱為「金門馬祖政府」,而不是「中華民國政府」。

【C.自身難保的美國3.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提出3項重要的決議,其認知在哪裡?

答:⑴自從本會向全世界發聲以後,中華民國終於得到一百多個國家的「免簽證」,所謂「免簽證」表示承認中華民國。
如今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對中華民國人民赴美「免簽證」的決議,一旦通過決議,就表示美國承認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正好符合本會的國際訴訟案「終止中華民國的台灣、澎湖托管權」。
⑵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提出出售F-16C/D戰機給中華民國的決議,一旦通過決議,就表示美國支持中華民國對抗中國,美國已違反聯合國憲章世界和平的宗旨,凡是有點腦袋的人是不會同意出售F-16C/D戰機給中華民國。

在今年六、七月左右,美國眾議院大幅刪減美國國務院預算,為什麼被刪減?因為我寫了這篇「世界麻煩的製造者 http://blogs.yahoo.co.jp/dd2200541/folder/982246.html 」,指出美國國務院外交政策的錯誤,因而造成美國眾議院議員們的不滿而刪除美國國務院所有預算,幸虧美國總統歐巴馬到處求情,才使得美國國務院預算被小幅刪減,接著美國總統歐巴馬表示要撤換美國國務卿希拉蕊,並收回美國國務院的外交行政權。

由上述種種跡象看,美國國務院政策不再被其他的美國政府機關信賴,包括白宮與國會,看來「何林」團員似乎不知道美國國務院已「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而其論述依舊以美國國務院的發表作為指標,實在令人「啼笑皆非」!

另外,美國眾議院還要調查哪些連署議員強迫美國總統歐巴馬軍售F-16C/D戰機給中華民國!
如果中華民國是一個流亡政府,美國總統歐巴馬會停止軍售F-16C/D戰機給台灣嗎?甚至取消升級F-16A/B戰機的機能,那就表示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而不是流亡政府!
而美國總統歐巴馬與五角大廈,正以「中華民國」解決台灣托管問題,這是唯一能讓中國心服口服的方法,也是解決一個中國的最佳辦法!

我太了解美國的政治生態,美國政治最成功之處在於各政府機關獨立,且相互牽制,由美國國務院與美國五角大廈之間的「水火不容」意見,可看出端倪。
經常聽到某些人批評美國,我就是喜歡「查證事實」,因此我向美國所有政府機關提出對美國國務院外交政策的質疑,我想證明美國各政府機關有沒有像中華民國的各政府機關相互包庇、官官相護,現在,可以證實美國的確是一個真正文明的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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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job
侯爵 | 2012-2-28 23: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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