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捷克被赤化 的文章
{:4_408:} 哈哈哈哈哈哈~!!戳中痛處了嗎?這麽快搬你母親出來救場啊?呆丸人的素質也不過如此~~。至于你母親愛愛有沒有帶套不得而知,但是當年干爹駐台協防日你母親的時候肯定不帶啦~~!這是常識:
先總統蔣公最大的功勞之一,據說是把台灣開發成爲人類最富裕最幸福最有前途的島嶼,
本文資料來自台灣媒體,言之有據,用來偉大的抗日領導人,人類的救星離開人間34周年
一,台灣成爲美軍性福之島的起因
1964年7月31日,美軍驅逐艦馬多克斯號在靠近北越的公海上遭到魚雷艇襲擊,美軍則以轟炸北越海軍基地作爲報複,爆發了”東京灣事件”。美國國會于8月7日通過”東京灣決議案”,授權總統自行判斷動用包含武力在內的一切行爲來應付這一事件。雖然約翰遜總統一開始也不願意派兵參戰,但次年二月,美軍在越南中部的波來古基地遭到北越攻擊,空軍隨即發動第一次報複性轟炸。3月8日,三千多名美國海軍陸戰隊員在岘港登陸,成爲第一批進入戰區的美軍戰斗人員。7月24日,一架美軍F-4C被擊落后,約翰遜總統將駐越美軍提升至十二萬人; 11月27日,國防部要求提升美軍數目至四十萬人,以便執行大規模掃蕩。到了1966年8月,已有多達四十三萬美軍士兵進駐越南。
如此多的美軍進駐越南,大陸的毛政府采取了抗美援越的政策,而海峽對岸的偉大的國民政府呢,采取了解決幾十萬美軍生理問題的政策,這也據說是台灣當年經濟起飛的動力.
1967年12月22日,《時代周刊》刊登了一篇介紹駐越美軍有五天海外”特別假”的報導,文中提到東京、京都、曼谷、台北、香港、檀香山、馬尼拉、槟城、吉隆坡、雪梨等十余個都市,其中介紹台北的部分,刊登了那張台灣曆史上最著名的北投女侍應生陪浴的照片,主角是北投3147應召戶里的美玲姊姊,所以稱爲”美玲事件”
從台北坐出租車,只要30 分鍾就可達北投,當地有75 家溫泉旅館,其中最出色的是Literary Inn。雖然不是每個美軍,都會丟下台北的樂趣去找○○○,但像來自辛辛納提的21 歲陸戰隊班長亞倫貝利(Allen Bailey),是不會后悔這個決定的
(據說,這名叫Allen Bailey的21歲的年輕士兵,在台灣痛快的和兩名中國女孩子歡度春曉后,立刻戰死越南了,死前能有如此豔福,恐怕也算不枉來人世間一遭吧)
雖然讓台灣的觀”光”業,得到了比登廣告還難得的宣傳機會,但這篇" Five-Day Bonanza"(五天幸運之旅)其實重點也不是買春,部分引述全文如下
No army has ever had anything quite like it — but then there has never been a war quite so frustrating as Viet Nam. It is the U.S.’s Rest and Recuperation program. Technically, R & R is just five days off which doesn’t count against the annual 30-day leave. But its special feature is that for those five days, the U.S. Government will fly the service man absolutely free to his choice among ten of the most fascinating cities on earth, and then after his five glorious days of freedom, fly him back.
翻譯:全世界僅有這個最富有的國家才擔負得起,駐越美軍的五天”特別假”計劃。光是飛機來往的旅費,美國政府每年就要付給泛美航空公司2350萬美元。沒有一支軍隊有過這樣的制度,但也沒有一場戰爭會像越戰這麽艱困,這就是美軍的”特別假”計劃--每年三十天例假以外的五天休假。這一計劃的特點,就是美軍可以自由選擇,由政府供應機票,飛往世界上美好的某一都市,自由自在地玩五天,然后免費飛返防地。
R & R has grown along with the war. Only two years ago, a modest 500 men a month were flown out to Hong Kong and Bangkok for brief vaca tions. This month, some 30,000 will wing off from the chill monsoon rains of the DMZ or the muddy Del ta for a five-day fling to a list of cities that now includes Honolulu, Tokyo, Taipei, Singapore, Manila, Penang, Kuala Lumpur and, most recently, Sydney.-It is probably something only the world’s richest country could afford. To provide it, the Government pays Pan Am $23,500,000 a year for its service, which now runs 45 jet flights every month to Honolulu alone, 65 monthly DC-6 flights to Bangkok. And from many a G.I.’s point of view, no money was ever better spent.
翻譯:”特別假”計劃始于越南戰爭。在兩年以前,飛赴香港或曼谷渡假的美軍,每月僅有五百人,到了本(12)月,飛離越南非軍事區陰冷的雨季,或泥濘的湄公河三角洲地區,前往許多美麗都市狂歡五天的美軍約達三萬人。這些都市現在包括檀香山、東京、台北、新加坡、馬尼拉、槟榔嶼、吉隆坡,最近又加上雪梨。這個計劃也許僅有世界最富有的國家負擔得起。美國政府每年要付給泛美航空公司二千三百五十萬美元,泛美每月開往檀香山一地的噴射專機現達四十五次,去曼谷的DC-6客機每月65次。根據許多美國士兵的意見,再沒有比這筆錢用得更值得的了。
Taipei, which has few cultural monuments apart from the great collection of Chinese art in the National Museum, has gained R & R status from the complaisance of its girls and the excellence of its food
台北除了故宮博物院豐富的中國文物收藏外,很少有文化古迹可以欣賞,但卻以女人的柔順和食物的精美,膺選爲美軍休假城市。
Keep out of the buses or you may lose your wallet. Do not purchase the company of a girl for more than 24 hours at a time; they seldom look as good in the morning.
不要上公交車,因爲你的錢包可能會不見。還有買春別超過24小時,因爲她們第二天起床后的”芳容”常會讓你驚豔。
請看摘錄自香港《亞洲周刊》的美軍性暴行記錄
1,1966年7月11日台灣省警務處處長周中峰給省主席黃杰的機密報告稱,外僑最嚴重的案件是美軍強暴中國女性案件。1966年5月20日至6月15日,17歲女傭羅某某連續被美軍莫庚林軍士脫光衣服強暴三次,機密檔案的調查巨細無遺,指稱每次強奸時均是莫庚林“尚未深入即不支泄精”。雙方同意和解,由莫庚林賠償羅女美鈔300元。
2, 另一件美軍強奸未成年少女林某某案記載:1966年6月26日下午,當時年僅14歲的博愛婦孺教養院收養的孤兒林某某,被一美軍黑人強拉上車,駛至美陸軍通訊中心附近荒僻草地,該黑人在車內將林女強奸后逃去。
3, 同年7月9日淩晨,美空軍中尉迪沃強奸相交甚深女友、當時23歲的民航公司職員王某某,王父要求賠償新台幣50萬元,后來改爲10萬元,美方則堅持2萬元,有關證物例如床單汙漬等均送交警方驗檢。
4, 這份機密檔案還記錄了1966年6月19日淩晨2時左右發生的駐台中美空軍一等兵聖米格爾強暴女子李某某的事件。當時美兵在台中市大公街一家旅社內,原欲召妓不遂,見到該旅社女服務生、時年35歲的李某某楚楚動人,“頓萌歹念”,先搶奪李女手上所持之身份證逃出,李女追出門外至無人處,美兵突以小刀威脅李女就范,在旅社以外約二百碼處巷內施以強奸。
5,美軍宣稱享有的“外交豁免權”曾在台灣引起軒然大波。“劉自然事件”就是其中之一。
6,1957年3月20日晚上11時,“革命實踐研究院”職員劉自然在駐台美軍上士雷諾的住宅門前遭雷諾開槍打死。雷諾供稱,劉自然伏在雷諾家浴室外偷窺其妻洗澡,雷諾持槍出門巡視,發現劉手持鐵棍向他走近,雷諾爲了“自衛”向劉開槍。但據當時報紙揭露,劉的友人稱,劉與雷諾原本有交情,劉曾爲雷諾賣過毒品並曾“吃”過雷諾,雷諾因此懷恨在心借機殺劉。當晚警方以雷諾是現行犯,理當扣押,但遭美方憲兵阻止,理由是駐台美軍按1951年台美雙方協議享有外交豁免權。5月23日美國軍事法庭陪審團表決,結果是殺人“證據不足”,宣告無罪。雷諾當日被遣送回國。
5月24日,台灣各報紛紛指責判決不公;劉自然之妻奧特華在報上發表《我向社會哭訴》;台北地方法院也斷定雷諾槍殺劉自然不具備“正當防衛”的條件。當日上午,奧特華手持抗議牌到美國大使館門前抗議,圍觀群衆越來越多,至下午2時半左右已有約6000人。人群中有人高喊“殺人償命”、“美國人滾出台灣”等口號,並有人向使館投擲石塊、木棍;有人翻牆進入大使館,搗毀汽車、門窗、家具,更有青年把美國星條旗扯下來。
美國駐台大使藍欽25日向外交部提出最強硬抗議,外交部長葉公超向藍欽致歉並同意賠償一切損失。蔣介石會見藍欽,親自向藍欽賠禮道歉。事后,暴亂中被抓獲的人當中有40人被起訴,其中7人處以6個月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摘自《亞洲周刊》)
該刊獲得1966年7月11日,台灣省警務處處長周中峰(后任國安局長)給台灣省主席黃杰的機密報告稱,曆年來處理美軍的”涉外案件年約二千至二千五百件之間,雙方均能顧全大體”,”符合弭禍于無形,制亂于初動之要求”。
好一個“涉外案件年約二千至二千五百件之間,雙方均能顧全大體”
好一個“符合弭禍于無形,制亂于初動之要求”
我仿佛又看到了委員長偉大的抗日策略,攘外必先安內啊,哈哈哈哈哈哈!!!!
其實,台灣不能算唯一的受害者,日本,韓國,哪個不是這樣發家的呢,用浙江人阿q的精神勝利法想一想,無非就是兒子把老子干了,鄰居這樣的事情多的是呢,眼不見爲淨吧。哈哈哈哈哈!!!!!
三,結局
1970年代后,”越戰越南化”讓美軍不是很光榮的脫離了泥淖,而台灣也少了度假美軍來買春的外彙收入。隨著老美與中國大陸的”關系正常化”,駐台美軍的人數也逐年減少,琉球美軍更不可能來台演習了
1972年委員長英明統治下,三民主義模范省的台灣省政府,印制發行全世界的英文觀光指南。這本手冊還有謝東闵、陳大慶、黃杰等曆任省主席的序言與簽名,證明老蔣當時表面上雖然仍堅持,要將台灣建設成爲反攻大陸的”複興基地”,實際卻將台灣改造成越戰美軍的“性福天堂”,用大量美軍來台買春所支付的美金,取代1965年起終止累計已將近十五億的美國經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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