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jaylarry
王子 | 2013-8-20 07:04:06

「蘿莉」坐檯被帶出場性交易 男吃幼齒判刑3年6月
ETtoday社會新聞 2013年08月19日 18:21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1名年僅11歲的國小女童因具有「人間胸器」,被高雄一家酒店網羅為坐檯小姐,賴姓水果商人到該店消費驚為天人,遂買她出場並購買高價名牌包利誘她回家發生性關係,後來女童離家出走才被家人發現去酒店坐檯還被帶出場性交,家屬怒控賴男,最高法院依與未滿14歲的女子為性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定讞。

▲賴姓男子上酒店與一名年僅11歲的酒店小姐發生性行為遭判3年6月(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賴姓男子是在民國99年7月間,在高雄市某酒店認識1名外貌比實際年齡成熟的酒店小姐,這名酒店小姐雖只有11歲、155公分高,但卻擁人人稱羨的32D上圍,賴男一見驚為天人,在酒店消費後將她帶出場後,並買了價值近新台幣11萬元的香奈兒包包給對方,利誘女童到住處發生性行為。
2個月後這名超熟的酒店小姐離家出走,父親在家翻查女童用品竟找到酒店領台單,才知11歲女兒在酒店上班,報警追查出賴男曾是恩客。

賴男在法院審理時,辯稱不知道這名酒店小姐年齡比他的女兒還小,且認為會去酒店坐檯的小姐一定超過20歲,加以這間酒店也並非標榜「幼齒」的低級酒店,只是想追求對方當女友。

最高法院認定,認為女子雖有化妝,但外觀仍未脫天真、稚氣,童顏童語,表露無遺,賴男縱橫商場多年,閱人無數,竟與明顯稚嫩的女子發生性行為,因此,維持台高院高雄分院更一審判決依與未滿14歲的女子為性交易罪判處男有期徒刑3年6月定讞。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BOOK0324 + 2 + 2 感謝分享^^b

總評分: 名聲 + 2  金幣 + 2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