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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l123
威爾斯親王 | 2014-1-10 08:09:12



▲ 神秘靈修社藏山莊內,成員近百人。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道之門生活學堂」靈修團體女信徒被控強迫女兒供創辦人歐陽顯性侵,檢方不滿女信徒獲交保而提起抗告,士林地方法院9日裁定以50萬元交保。

新北市汐止區一名40多歲的婦人參加「道之門生活學堂」靈修團體後深信不疑,不僅自己獻身給創辦人歐陽顯,還假稱「能量導引」在民國100年間將年僅11歲的女兒帶到汽車旅館,讓創辦人以口交性侵得逞,後來更強迫女兒發生17次性關係。

士林地院去年12月30日裁定歐陽顯收押,婦人以30萬元交保,31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歐陽顯14年徒刑,婦人1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士林地檢署不滿士林地院讓婦人交保,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交保裁定,士林地院上午再次開庭,合議庭庭後裁定以5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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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M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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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dro1120
威爾斯親王 | 2014-1-10 10:46:14

多少罪惡, 披著宗教的外皮橫行, 刑法上如果屬業務都加重其刑
不知這假著宗教的壞胚子, 是否也應依業務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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