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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男爵 | 2014-6-24 23:19:02

2014年06月24日

新北市一名14歲少女,4年前就讀國小5年級起,屢遭母親53歲同居男友性侵,少女一度偷偷帶心儀的學長回家,想藉由「和心愛的人上床,洗掉被性侵的記憶」,不料被母親男友發現,反被當成繼續性侵的把柄。少女去年8月向朋友哭訴實情,經眾人鼓勵報警揭發,新北地檢署今起訴這名惡男涉犯21次加重強制性交罪嫌,每次至少判7年。

少女因父母離婚,自幼隨母親和母親男友同住,她都稱對方「阿伯」或直呼為「爸爸」,彼此感情很好,「阿伯」也常為少女洗澡,少女母親不以為意。不料2010年1月間,「阿伯」為少女洗澡時碰觸少女正在發育的胸部,突然起了「異樣感覺」,涉將少女強壓在床性侵得逞,事後多次以「上次沒做完」為由,要求少女陪睡。

少女抵死不從並刻意疏遠,有天帶心儀的學長回家偷嘗禁果,遭「阿伯」發現,逼2人寫悔過書,再以此要脅少女供他姦淫。期間少女母親察覺異狀追問,少女誤以為若說出實情,會被母親帶去派出所處罰,不敢明講,少女還多次割腕自殘,卻騙母親是和同學吵架洩憤。

去年8月26日晚間,少女再度遭「阿伯」性侵後,盥洗出門與朋友聚會崩潰哭訴實情,經眾人鼓勵,少女報警驗出「阿伯」DNA,但「阿伯」辯稱和少女兩情相悅且為性交易,每次都有給錢。

少女痛哭駁斥,指自己從不願跟「阿伯」上床,而且「一般女孩不會把自己的第一次給爸爸,而是給自己喜歡的人,所以帶自己喜歡的學長回家,想藉由和心愛的人上床,洗掉被父親性侵的記憶」,卻被發現變成把柄。

少女一名同齡姊妹淘證稱,少女每次被性侵就會來找她哭訴,她只能陪著掉淚,但不知該怎麼辦,檢方綜合各項事證,認定被告性侵少女而非性交易。少女已被社工安置。(黃哲民/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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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lover
大公爵 | 2014-6-24 23:24:46

吃都吃了! 哭也沒用! 要面對事實! 現在性觀念這麼開放 就當被蚊子叮就好了! 沒有人會笑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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