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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芸
王室 | 2015-3-12 19:04:38


▲拖行李箱未走路邊,女騎士撞上倒地不治,路人判賠209萬。

ETtoday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邱姓男子2年前拖著行李箱走在馬路上,疑似未靠路邊,導致一名阮姓女子騎車撞上,邱男受輕傷,但阮女因沒戴安全帽,倒地撞傷頭部死亡;法官認為雙方都有一半的過失責任,但女子沒戴安全帽,增加為6成過失責任,所以判邱男要賠償209萬元。

這起車禍地點位於屏東高樹鄉文昌路上,晚上燈光昏暗,被撞上的邱姓男子行李箱破損,拉桿被撞斷,阮姓女子則是機車倒地、頭部撞上地面傷重不治。法官認定邱男當時走路的位置超出路邊的白標線,等於走上車道、沒有靠邊走。



當時邱男拖著行李箱步行,阮姓女子騎機車從後方撞上他,邱男因為行李箱吸收撞擊力道,只有背部及後腿瘀傷,不過騎機車的阮姓婦人因未戴安全帽,摔車重創頭部,送醫不治。

挨撞的邱姓男子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個月,阮女家屬同時提出民事求償。屏東地方法院發言人潘正屏表示,「行人在沒有劃設人行道的地方,就是要靠邊行走,被告的過失就是沒有靠邊行走。」

一審法官認為,邱姓男子未靠路邊行走,要負50%過失責任,而騎車的阮姓女子未注意前方狀況,也要負50%過失,但由於她未戴安全帽,所以過失責任增加為60%,邱男減為40%,判邱男要賠償209萬餘元;全案還可以再上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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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96351
見習騎士 | 2015-3-12 19:19:51

也不能說誰對誰錯! 只能勸導大家走路請靠邊走!不然三寶撞上來,下場就要自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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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0808
公爵 | 2015-3-13 11:37:54

真是倒楣,被撞了還是賠錢
應該要去申請國賠,
是政府沒有設置行人專用道才造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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