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拍滴滴
威爾斯親王 | 2015-10-25 08:46:06



鍾女在松壽路、市府路遭壓斷趾。翻攝Google Map


鍾姓女子前年在台北市松壽路過馬路時,未走斑馬線上,國光客運司機徐明星駕客車左轉進市府路,將鍾女撞倒,鍾女的右足遭徐客車左前車輪輾過,她右腳第1及第5趾截肢,至今不良於行,鍾女求償後,法官認定,她受損金額為641萬餘元,但鍾女違規過馬路,有2成過失責任,扣除國光客運已付30萬元和解金,判國光及徐應連帶賠482萬餘元;仍可上訴。

鍾女(27歲)指出,2013年4月14日晚間9時許,她遭國光客運徐明星駕大客車碰撞壓傷腳,緊急送醫後右足仍受傷嚴重,她2腳趾截肢後,須從身上其他地方取皮植皮,取皮處形成大範圍傷疤,造成心理極大陰影,自信心嚴重喪失。

鍾女說,至今右腳仍有活動障礙、植皮處皮膚僵硬,走路無法維持正常儀態,無法穿著套裝及高跟鞋,影響工作形象,而上述影響甚將持續一生,求償精神賠償150萬元、勞動能力損失549萬元、義肢費167萬元及看護費、交通及醫療費共1009萬餘元。

刑事部分,法官認定,徐男未注意路況是肇事主因,已判徐男5個月,可易科罰金30萬元,緩刑2年確定。

民事部分,法官認定,被害人勞動能力受損3成,她月薪4萬餘元,共可請求354萬餘元勞動能力受損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及義肢費與160萬餘元、看護費36萬餘元與醫藥費共641萬餘元,扣除國光客運已賠30萬元及鍾女自負2成過失責任,判賠482萬餘元。(劉志原╱台北報導)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cb750fc
王子 | 2015-10-26 06:23:57

自己作孽 公車司機倒楣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收起 理由
templock + 20 我很認同+1

總評分: 名聲 + 20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skyaid1986
侯爵 | 2015-10-26 07:59:18

原來違規還可以拿到賠償金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引言 使用道具
色動人生
威爾斯親王 | 2015-10-26 11:20:28

這什麼爛判決阿 沒被撞死算他好運了還得賠錢 幹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引言 使用道具
templock
王子 | 2015-10-26 12:30:42

守法才能保命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引言 使用道具
cainages
大公爵 | 2015-10-27 14:50:33

臺灣的法律就是這麼令人無言

違規在先卻可以拿賠償

行人闖紅燈被車撞------>車子的錯因為駕駛人未注意前方車況

腳踏車闖紅燈被車撞------>車子的錯因為駕駛人未注意前方車況

機車闖紅燈被車撞------>車子的錯因為駕駛人未注意前方車況

這根本是變相罰守法的的人= =

什麼叫駕駛人未注意前方車況

今天是對方闖紅燈不是駕駛人闖紅燈

為啥要賠償闖紅燈的人

行人闖紅燈駕駛人賠償

那要交通法規做啥?

違規在先的不罰還要賠償對方 = =

無言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