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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靈
王子 | 2016-2-24 18:10:28

本帖最後由 虛靈 於 2016-3-4 16:03 編輯

之前就已經有遇到過幾次
某位版主(同一位)似乎對於有些檢舉過於寬鬆
就連版規清清楚楚寫的禁止事項
他也說「可接受範圍」

那我想請問版規訂立的意義在哪?
或是我有什麼方法能解決嗎?謝謝

另外,6樓的,我可沒有胡亂舉報
請你不要隨便刪我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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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幫忙按愛心↓
好市民達人勳章http://www.jkforum.net/forum.php ... ;page=1#pid86908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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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色戰車
副站長 | 2016-2-24 20:49:40

簡體字問題 已經協助修復該內容並發簡訊警告

您的舉報原因是無意義回覆 但是該篇被您舉報的回覆內容並沒有違反您所舉報的問題

所以糾察人員回應我覺得是沒有問題的 由於該位會員違反的理由是惡意灌水

目前已清除該位會員的所有資料並禁止發言 如還有問題 請在此回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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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靈
王子 | 2016-2-24 21:18:30

有違反吧?
「回復看看回復回復」跟「回帖看內容」
不是差不多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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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色戰車
副站長 | 2016-2-24 21:26:49

請參考警察署無意義文定義

如有會員發表主題或回覆11111111111111或aaaaaaaaaa就是無意義文

從字面上看的出意思的就算 而你舉報內容 "回覆" 很明顯 這句 回覆 是有意思的

該位會員違反的理由是惡意灌水 所以你應該舉報的理由是惡意灌水

而且版主處理警察署的舉報文 都是依據警察署規範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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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靈
王子 | 2016-2-24 23:27:50

瞭解了

我今天會發問不是為了一定要得到這個檢舉獎勵
或是一定想要把這個會員封鎖
而是希望處理的版主能夠講清楚明白一些

我認為是A,版主認為B
然而版主不明講,我當然什麼也不知道我錯在哪
而現在卻要我們知道版主心裡在想什麼
這不是很奇怪?

此外,我也希望處理事情能有相同的衡量標準
而不是碰運氣看哪個版主來處理就有不同結果

更何況,之前(2次)我也檢舉過同一會員、類似情況(回復問題)
當時還是同一位版主來處理的
之前沒問題,但這一次卻變成「可以接受」
那我當然會覺得莫名其妙

非要戰
只是提出我的看法和疑問而已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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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fhgz
副站長 | 2016-2-25 11:19:46

若舉報理由不正確 舉報文將會刪除

舉報時請填寫正確的舉報理由 請勿胡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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