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天王老子
大親王 | 2009-3-27 21:17:09

全募兵增軍事訓練役 太肥太瘦免役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9.03.27 03:23 am
全募兵制蓄勢待發,役男家長很關心怎麼拖過最後徵兵年,得以免當兵。其實,現在的義務役阿兵哥被戲稱「奶瓶兵」,不但班長百般呵護,還有打龍球的休閒活動。
資料照片
國防部規畫民國一百零三年實施全募兵制,行政院會昨天通過修正兵役法,增列四個月「軍事訓練」役種,並放寬免服兵役的條件,未來身高、體重或體格指標「過高或過低」,都列入免服兵役的標準。

為避免學生以進修為由,逃過一百零二年最後徵兵期,草案明定停止徵集服常備兵役「現役年次」以前的役齡男子,如果未被徵集或補行徵集者,都應服一年替代役。憲法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一百零三年實施全募兵制,增列「軍事訓練」役,常備兵役男改服四個月軍事訓練役。 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募兵制是精兵主義,未來募兵制朝小而美、小而強的建軍目標發展,以免造成國家太大的財政負擔。據國防部規劃,一位志願役的士兵,月薪是基本工資兩倍,達三萬四千五百六十元。

昨天通過國防部「兵役法部分條文草案」,目的是讓現行募徵併行制在轉型為募兵制的過渡期間,提出配套。草案明定,服替代役期限不得少於服常備兵的「軍事訓練」役期。

現行免役條件,僅列「身心障礙或有痼疾」達不堪服役標準者一項,這次修法增加「身高、體重或體格指標過高或過低,達不適服役標準者」免服兵役。

官員表示,未來兵役制度將有很多不公平,不僅免役條件增加,學子也可能以不畢業來逃避。修法另明定軍事訓練課目可折減現役役期及軍事訓練的時數,但不得超過三十日。為利役男生涯規劃,徵兵處理可提前在十八歲辦理。

兵役法修正草案明定,軍事訓練期間視同現役軍人,除津貼由國防部報行政院核定外,其他的保險、撫卹、福利及其他權利事項,準用常備兵標準辦理。

【2009/03/27 聯合報】@ http://udn.com/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正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