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Fdanas
騎士 | 2018-4-30 08:59:23


(圖/PIXABAY)

5月1日勞動節將到來,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指出,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動節是法定放假日,雇主應讓勞工休假,並照給工資,如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提醒事業單位落實照顧勞工休假權益,避免衍生勞資爭議,如違反者,依法處2至100萬元。

勞工局指出,勞動節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國定假日之一,如休假日遇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日,必須再補假1天。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例假及休假等事宜,應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若勞雇雙方約定將應放假之日調整至其他日休假,勞動節當天就成為一般出勤日,員工出勤則不生工資加給問題,但事業單位應事先公布調整後的休假,避免爭議。

勞工局黃局長荷婷提醒,休假日是勞動基準法所保障勞工的權利,事業單位如僱用時薪制或部分工時勞工,雖工作態樣不一,亦務必遵守前述法令規定,落實照顧勞工休假權益,避免衍生勞資爭議。

https://www.taiwanhot.net/?p=569724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comsci
高級超級版主 | 2018-4-30 09:46:13

應該全國都放一天才是對的(包括公務員)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引言 使用道具
borgqueue
公爵 | 2018-4-30 10:39:55

難啦~ 沒勞檢 誰李你啦
爭議又如何?
政府敢動嗎?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