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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 2019-1-29 11:05:30

鏡週刊
2019年1月29日 上午5:58

本刊接獲在司法特考界享有盛名的名師徐偉超投訴,指他與高點合約到期後另謀他職,卻無端被控告「違反競業禁止」;徐偉超抽絲剝繭下,赫然發現高點竟冒名偽簽合約,讓他氣得決定踢爆高點的離譜行徑。

徐偉超向高點請辭後,與坊間出版業者合作,以數位錄影的形式函授上課內容,高點發現後,逕赴台中地院提出「違反競業禁止」的民事告訴。

徐偉超親赴法院閱卷,沒想到打開卷證一看,高點竟提出與他在2011年6月簽訂的合約,控訴他與出版社業者的合作違約。徐偉超說,在法律上這份合約已經失效,不過他尊重高點主張自己的權利,但仔細翻閱證物,竟然有2張他根本不曾親簽的「課程授權書」。

法律名師徐偉超控訴高點偽簽他的筆跡,更侵害他的影片著作權。

這2份徐偉超從未見過的授權文件,契約期間是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上面的署名、身分證字號、聯絡地址,全部都不是他親筆所簽。他質疑對方企圖以此混淆法官,讓法官認為他在合約期間內另與其他業者合作,違反競業禁止規定。

徐偉超表示,他非常清楚自己沒簽過這2份文件,於是委託刑事局鑑識科退休的張姓警官所開設的文書工作鑑定室,進行筆跡鑑定。


筆跡鑑定運用「重疊比對」,把這2份高點提出的課程授權書中的「徐偉超」簽名和身分證字號、地址等筆跡反覆進行查驗,發現其重複性幾乎雷同,以專業鑑識人員的經驗來看,一般人在簽名時,不可能出現如此相像的筆跡,簡直是有違書寫的常理,就像先在紙張底下置入範本,再依此描摹對方的筆跡。

徐偉超回憶,2011年與高點的業務負責人洽談、簽約時,該負責人以雙方一式2份的合約須用印為由,把合約收回,他選擇相信對方,卻也一直未再收到該份合約;後來高點開庭時卻拿出2份他從未簽名過的文件當證據,因此幾乎可以合理推斷,高點將虛偽不實的契約提供給台中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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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kou
王室 | 2019-1-29 12:15:18

這應該可以反告高點吧!有夠扯的,真是什麼手法都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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