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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bear6268
王室 | 2020-1-3 08:20:25

2020-01-03 07:50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陳姓攝影師去年帶一名女模特兒至摩鐵拍攝,在飲料中下迷藥,趁被害人藥效發作想睡覺時,欲性侵被害人,幸好女子及時驚醒躲進廁所向表哥求救,陳嫌否認性侵害,辯稱是為了拍迷濛的感覺,才加入助眠劑,法官不採信,但因他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3年6月。可上訴二審。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17年間,在社群網站認識被害模特兒。去年2月21日深夜,他聯絡小潔約定3月16日在中市的摩鐵進行外拍攝影工作,當天被害人抵達台中市成功火車站,陳男以機車載她至超商購買酒精飲料,再載到摩鐵。

被害人到廁所更換拍攝服裝之際,陳趁機在飲料裡下藥,被害人飲用後,依他的指示拍攝。因中途因藥效發作,女子漸覺精神不濟及身體不適,愈來愈想睡覺。

陳男見狀,便要求女方穿上第3套衣服拍攝,假意讓被害人躺在床上休息,趁機意圖性侵。被害人驚覺推開他,並起身躲入廁所,換好衣服後逃離現場,撥打電話向表哥求救,並由摩鐵員工協助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到場,調取監視系統畫面,經採集被害人尿液檢體送驗,檢出尼古丁及其代謝物,循線查獲陳男。

陳男否認性侵,辯稱:「我是因為要加速迷濛拍照的感覺,所以才在冰火飲料加入助眠劑,後來拍第2套衣服,因為衣服較透明看得到內衣褲,後來拍照時我跟被害人詢問要不要戴上手銬(即皮手環)跟眼罩拍攝,因為比較裸露引起我的犯意,我就脫下被害人的內褲,我是拍到第3套衣服的時候才產生性交的犯意」,法官不採信。

陳姓攝影師去年帶模特兒小潔至摩鐵拍攝,在飲料中下迷藥給她喝,趁被害人藥效發作想睡覺時,欲性侵被害人時,被害人及時驚醒躲進廁所向表哥求救,法官以他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判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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