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4 07:54聯合報 記者王長鼎/新北即時報導
施姓男子為新北市私人公司主管,見女下屬身材姣好,心生歹念,去年5月底藉口幫忙倒垃圾,要求一同搭貨梯下樓,還刻意避開監視鏡頭角度,強行熊抱襲胸10多秒,女下屬不甘受辱提告。新北地院日前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責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6小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可上訴。
判決指出,擔任某私人公司主管的施姓男子,見年輕女下屬身材姣好,竟起心動念,於去年5月30日晚上9時許,趁只剩二人仍留在公司,藉口要女下屬幫忙倒垃圾為由,二人一起從4樓搭貨梯下樓。
施男趁貨梯內僅二人獨處,先將人拉至監視鏡頭死角,不顧女下屬強力反抗及掙扎,強行從後方熊抱襲胸,持續10多秒,直到貨梯抵達1樓開門之際才鬆手。
女子不甘心受辱,事後立即報警提告,施男到案後也坦承不諱。新北地院日前將施男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責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6小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仍可上訴。
新北市私人公司施姓主管,見女下屬身材姣好,去年藉口幫忙倒垃圾名義,要求一同搭貨梯下樓,還刻意避開監視器角度,強行熊抱襲胸長達10多秒,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個月。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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