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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叫連∼希,不叫慘兮兮,今年九歲,是個父不詳的私生子,
聽我媽說,我爸很聰明,人又帥,就像大明星藍斯一樣帥喔,
但我很懷疑,看家裡堆滿有關他的東西就知道,
他根本就是媽的菜,而且簡直把他當神一樣愛,
沒想到,他千真萬確是我爸,而且早就偷偷和媽「暗渡陳倉」,
不公平!為什麼只有我被蒙在鼓裡?
原來,他們怕直腸子的我一旦知曉,不出一天全校的人都知道,
不出兩天,藍斯是我爸的勁爆消息就會上報,
從此我們一家人再沒有平靜的日子可以過,
這樣偷偷摸摸過了甜蜜的一個月,
老媽總以擔心我們的存在會毀了爸的事業做借口,一拖再拖,
就是不願公開她和爸的親密關係,也不肯答應現在嫁給爸,
終於聰明的老爸按捺不住了,決定不擇手段、置之死地而後生,
也要老媽給他一個名份和交代啊……
楔子
我的母親
今天的作文題目是我的母親,本來老師是要我們寫「我的父親」的,但是因為我沒有父親,所以就改寫我的母親。
我的母親很漂亮,各性樂關開朗,笑的時侯很大聲,艾阿姨常說媽媽樂關過了頭。艾阿姨是仲宇的媽媽。她說過了頭的意思就是比樂關還要更樂關、很樂關,樂關到有點呆的意思。艾阿姨還說我和媽媽的各性很像,但是我一點也不呆啊,上次月考還考了第二名,媽媽一直誇我好聰明,說我一定是像爸爸。
媽媽常說爸爸好師,可惜我長得比較像她。我沒看過爸爸,不知道他到底長得師不師。媽媽說他就跟電視裡的大明星藍斯一樣師,我和仲宇都很懷疑。仲宇說媽媽的偶像一定是藍斯,我也這樣覺得,因為每次藍斯一出現在電視裡,媽媽即使正在洗澡也會從浴室裡跑出來,真是有夠誇張的。還有,家裡有好多藍斯的東西喔,CD、DVD、海報、雜誌,有一堆東西就對了,真的很多。
媽媽會寫小說,這是她的工作,也會寫歌詞,這也是她的工作。所以她常常都坐在電腦前面打字賺錢,打到腰酸背痛很辛苦。
我沒有爸爸,但是有一個很愛我的媽媽,她的偶像是電視裡的藍斯。我長大後要賺很多錢養她。我愛媽媽。
老師評語:媽媽辛苦工作養育你,你一定要孝順她。還有,錯字太多了。「個」性、時「候」、樂「觀」、好「帥」、雜「志」、腰「酸」背痛,這些錯字各罰寫十遍交給老師。
第一章
「……所以我想,我們是不是可以見個面?讓你看看我草擬的合約——」
「抱歉,我早上工作到凌晨四點才回來,很累,這件事改天再說吧。再見。」
打斷電話那頭不知道從哪裡得知他的手機號碼,打電話來挖他的知名經紀人,藍斯煩躁的連聽對方把話說完的耐性都沒有,直接打斷對方,然後把電話掛斷,再把手機狠狠地摔到牆角。
啪!最夯的全球限量3G手機應聲碎裂,分屍成好幾段。
他瞪著地上分屍的手機,有點被自己失控的情緒嚇到。
他蹙了蹙眉頭,將自己拋進沙發裡,疲憊的看著眼前寬敞舒適卻冷冷清清的家,突然感到一片空虛。
過去十年來,他馬不停蹄、全心全意在演藝事業上衝刺,三十歲不到便已換來了名利雙收。
他雖然是從唱歌起家,但唱而優則演,演而優則導,導而優則站上國際舞台,成為受人矚目的新銳導演加天王巨星。他的唱片,每張都有白金銷量,他主演的電視劇總是收視第一,電影則是票房長紅,全都是盜版商的最愛。
他知道有許多人羨慕他,因為在演藝這條路上,並不是努力就一定能夠得到回報,更別提他年紀輕輕的,就有如此成就,所以他的確是幸運的,這點無庸置疑。
可是近來,他卻有種寧願自己沒這麼幸運的憂鬱,因為這樣他就不會成功得這麼快這麼早,也不會在三十不到的年紀就覺得人生無趣。
鈴……
家用電話突然在寧靜的客廳裡響了起來。
他轉頭看了一眼來電顯示,是他現在的經紀人老柯。他肯定也是想找他談一談即將到期的經紀約,想和他續約。
真是煩死人了,和他合作了這麼多年,老柯應該知道當他的手機打不通時,就是他不想接電話也不想理人,而他竟然還打家用電話來吵他!
他難道不知道物極必反,狗急跳牆的道理嗎?
他都已經很明確的跟他說過,他想暫時休息一陣子之後再說,他有必要這樣緊迫盯人嗎?真是不爽到了極點。
隨手抓來一個抱枕,本想朝電話丟過去,打斷那吵死人的電話鈴聲。但是誰能向他保證,在他接連摔了手機和電話之後,接下來響起的不會是門鈐呢?
他蹙緊眉頭,放下抱枕,改丟為抱,好整以暇的想辦法解決這個煩人的問題。
其實要解決這個問題並不難,只要他大筆一揮,在合約上簽下大名,就能迎刀而解的得到他想要的安靜與安寧。
問題是,最近的他常有職業倦怠之感,在尚未決定是否要淡出演藝圈,或者乾脆急流湧退之前,他不想隨意的做下決定。
因此,他現在最需要的,就是找一個能讓他疲憊的身心確實放鬆與休息的地方,然後再好好的思考未來。
只是這地方在哪兒?除了遠離華人聚集地的國外,國內難道就真的沒有一個可以讓他不受打擾,放心歇息的地方嗎?
天下之大,竟無一個可以讓他自由自在的容身之地嗎?這就是伴隨著名與利而來的悲哀。
用力的呼出一口大氣,藍斯的腦袋裡突然閃過一個名字——兒采。
真是的,他怎會忘了她的存在呢?這個不常聯絡,但卻比家人更親,更關心他,每當他在工作上遇到挫折或不順時,總會接到她關心來電的朋友。
雖然有點不好意思,但是——
也許兒采會願意收留他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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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采本名艾采兒,住在新竹距離市區有一小段距離的公寓裡。
她的公寓並不大,大概三十幾坪,四房一廳的格局,一間主臥,一間小孩房,一間客房,還有一間琴房。
對了,兒采是個音樂創作人,拜他這個鼎鼎大名的天王巨星唱紅了數首由她所創作,膾炙人口的流行歌之賜,她在樂界的作品還挺搶手的。
因為工作上習慣的關係,他向來都用她的筆名兒采叫她。
兒采和丈夫離異後,夫妻倆明裡形同陌路掩人耳目,暗地裡卻暗通款曲繼續著夫與妻的關係。
這個秘密只有少數人知道,而他不巧正是其中之一,並且樂見其成,可見他對兒采毫無男女之情。
對於兒采的丈夫姜堪,基本上他並不熟,不過十年前倒是與他有過幾面之緣。
事實上,他會走上演藝之路,嚴格說起來,那傢伙也算是罪魁禍首。
十年前,若不是那傢伙狂追兒采,搞得兒采心花朵朵開,幾度因為與他打情罵俏而耽誤了到民歌西餐廳的駐唱時間,進而拖累那個工作都快丟了,還有心情看戲的笨女人的話,他也不必為了幫那一個人站在台上捉襟見肘的笨女人而上台表演,然後一唱成名,最後甚至還被星探挖掘。
對於做明星,在那之前他連想都沒想過,在那之後,其實他也沒有太大的興趣,但是為了那個笨女人——
藍斯思緒一頓,驀然搖了搖頭,甩開那不該回首的過往。
都已經過了十年了,他為什麼還忘不了她,為什麼還對她念念不忘呢?
十年可以改變許多事,可以讓一個無名小卒變成天王巨星:可以讓一個青春無敵的少女經歷結婚、離婚,然後變成一個九歲孩子的萬能母親;可以讓一個貴公子從認清自己的無能到發憤圖強,變成一個運籌帷幄的成功企業家、經營者。
他們全都變了,那個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的女人,不可能仍維持著當年的模樣和狀況。
她結婚了嗎?
生小孩了嗎?
個性是否成熟了一些,不再樂觀、無所謂得像個笨蛋一樣?
可惡!都說不該回首了,他現在到底在幹麼?
火大的從沙發上站起來,他走進兒采的琴房,關上隔音門,掀開鋼琴蓋,坐下來開始彈奏鋼琴,一首接一首的把所有記得樂譜的歌都彈奏一遞。
十年能改變許多事,包括讓他從一個單純只會哼哼唱歌,連五線譜都看不懂的外行人,變成一個精通鋼琴、吉他、貝斯與爵士鼓的音樂高手。
十年真的能改變許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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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斯叔叔,你真的不想和我媽媽結婚嗎?為什麼?是因為我的關係嗎?」
確定母親進廚房準備晚餐,暫時不會走來客廳後,兒采的兒子迅速地跑到他身邊,小聲卻嚴肅認真的朝他問道,一雙鬼靈精怪的漂亮眼睛還不時注意著廚房的方向。
藍斯不由自主的勾起唇角。
艾采兒有一對雙胞胎兒子,與丈夫離婚分居後,跟她同住的是老二,名叫仲宇。
小傢伙和他的外表一樣聰明伶俐,才九歲大而已,思想卻成熟開通得讓人瞠目結舌,而且哭笑不得。
試問,有哪個九歲的孩子會拚命推銷自己的母親,唯恐母親會嫁不出去,然後一個人孤獨終老的?
這是一個九歲孩子該想的事嗎?真的是太好笑了。
偏偏小傢伙每次跟他提起這事時,都是一臉認真的模樣,最重要的是,他都已經連續三天給他否定的答案了,他卻還鍥而不捨,害他真的是啼笑皆非。
「不是。」他認真的回答他。
「藍斯叔叔,你可以老實說沒關係,如果是因為我的關係,我可以去跟我老爸住,你放心。」小傢伙皺了皺眉頭,又沉默了一會兒後,驀然以豁出去的無奈表情向他保證。
藍斯聽了,差點笑出來。
「你不喜歡和你爸爸住嗎?」他好奇的問。看他的模樣是不太喜歡。
「沒什麼喜不喜歡的。」只要老媽能幸福就好。
哇,好酷的回答。藍斯忍著笑。
「父母離婚的小孩,都希望父母有天能夠和好,全家團圓,你不希望嗎?」他再提問。
「那是不可能的事。」
「為什麼不可能?」
「因為我老爸有一堆女朋友,他根本就不愛媽媽。」很是不滿的語氣。
「你知道有些事不能只看表面嗎?」
「表面?」小傢伙懷疑的看著他。
「就是也許你爸爸還喜歡著你媽媽,你媽媽也還喜歡你爸爸。」
「不可能,也許媽媽還喜歡老爸,所以才一直沒有交男朋友,但是老爸……」小傢伙搖了搖頭,斬釘截鐵的說:「不可能!」
藍斯若有所思的瞅著他,神秘的微笑了下。「要不要實驗一下?」
「實驗?」小傢伙一臉好奇的表情。
「下回見到你爸爸的時候,跟他說媽媽要結婚了,你看他有什麼反應。」
「這我以前就做過了,連老哥都不相信,老爸又怎麼可能會信呢?」小傢伙撇了撇唇。
「沒有證據他們當然不可能相信,可是這次不一樣,這次你有證據。」
「證據?」
「我。」藍斯指著自己咧嘴道。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找點事來做吧,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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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下午,小傢伙放學回到家,沒先找媽媽,倒是丟下書包便衝進他房裡,異常興奮的向他報告實驗結果。
「藍斯叔叔,伯宇相信了,他相信了!」
藍斯睜開眼睛,遏制不住的微笑,毫不介意自己才剛要入睡就被吵醒。
「你怎麼知道他相信了?」他從床鋪上坐起身。
「因為我傳照片給他看之後,他馬上就打電話給我,問了我一堆你的問題。我告訴他,他說不相信,然後還說他要告訴老爸。他不知道我知道他若是不相信是不會說要告訴老爸的,所以他相信了,他相信了!哈哈哈……」
看小傢伙笑得如此得意,藍斯的嘴角不由自主的又揚高了一些。
過去他從來不覺得小孩子哪裡可愛,只覺得他們很吵很煩,沒半點可取之處。可是兒采的兒子卻顛覆了他原有的想法,讓他覺得很有趣,並不由自主的幻想著如果自己也有一個兒子,那戚覺是否也能讓他和現在一樣感到有趣?
兒子呀……
他這不是在癡人說夢嗎?他連個女朋友都沒有,要去哪裡生個兒子?
而且重點是,即使現在生一個,要從小嬰兒拉拔到像仲宇這麼大讓他覺得有趣,還得花上十年的時間,到時候他都是年近四十的老人家了,哪還有氣力和孩子玩?
十年,又是這個令他心痛的時間數字。
自從來投靠兒采之後,他的思緒總會不由自主的陷入十年前的回憶裡,即使他一再強迫自己不要去想,記憶依然有如漲潮的海水不斷地朝他湧來。
害他無法不想現在的她在做什麼,是否仍記得他?無法不想如果當年他們沒有吵架,她沒有離開,那麼現在的他們會過著什麼樣的生活?無法不想倘若他們有了孩子,那麼孩子是否也能像兒采的兒子這般聰明又有趣?
不該想的,因為想愈多,只會愈失落,讓心裡的那個空洞愈變愈大而已。他是來這裡休息,舒緩疲憊的身心的,不是來增添煩惱與憂愁的,他要切記。
「藍斯叔叔,你知道我媽媽去哪裡嗎?」才離開他房間一會兒的小傢伙,像一陣旋風般的又跑進來問他。
「她說要去朋友家。哪個朋友她沒說,不過她有說會回來煮晚餐給我們吃。」他照實回答。
「朋友?會是去夕葳阿姨那裡嗎?」小傢伙自言自語的思索道。
藍斯卻在聽見那個許多年未聽見的名字而渾身僵硬。
夕葳?是他聽錯了嗎?剛剛仲宇真說了那個名字?
「我去打電話問問看。」小傢伙說著轉身要走。
「等一下,仲宇。」藍斯叫住他。
他停下腳步,回頭看他。
「你剛才說的阿姨是什麼阿姨?」他輕淺的呼吸,小心翼翼的問。
「夕葳阿姨嗎?她是媽媽的好朋友,也是連希的媽媽呀。」
「連希的媽媽?」
「我跟你說過我有三個最要好朋友,連希、夏尋和唐明厲,你不記得了嗎?就是那個連希呀。」
「他……姓什麼?」
「誰?連希嗎?他叫連希當然是姓連呀。」
「他爸爸……姓連?」
「連希沒有爸爸。」
藍斯閉上眼睛,努力的深呼吸,以免過於激動的情緒不小心流露出來嚇到小孩子。
連希姓連,沒有爸爸,所以是跟媽媽姓連——連、夕、葳?一定是她,不會有錯的。她和兒采的確是好朋友,好到兒采為她瞞騙他整整十年的時間!
我不知道她的下落。
她沒有跟我聯絡。
我也不知道她會去哪裡。
沒有,我沒有她老家的地址。
好個艾采兒,竟然將他欺瞞得這麼慘,說起謊來還臉不紅、氣不喘的,實在是太可恨了!
不過現在還不是和她算帳的時候,他得先搞清楚那個笨女人當初到底是為什麼離開,又為什麼一直都不和他聯絡。
她該死的最好不要跟他說,她不知道要怎麼跟他聯絡,如果她敢這樣說的話,他絕對會要她好看!
連希……是他的兒子嗎?
雖然關於他的問題,他什麼都還沒問,也未有證據可以證明連希是他兒子,但是不管是第六感或是下意識,全都在對他吶喊著:連希一定是你兒子,一定是!
「仲宇——」他睜開眼開口,卻發現小傢伙早已不在房裡。
自客廳傳來他的聲音。
「連希,我老媽有沒有在你家?」
「沒有?那你媽媽有在家嗎?」
「有?喔,那就沒事了,拜拜。」
掛斷電話,姜仲宇跳下沙發,正打算跑向藍斯的房間報告結果,卻見他的藍斯叔叔剛好從房裡走出來。
「我媽媽沒有在夕葳阿姨那裡。」他告訴他。
「你媽媽是個大人了,不會弄不見的。」藍斯忍住自己想問的問題,開口對他說。「你這麼急著找你媽有什麼事?」
小傢伙愣住,眨了眨眼,又皺了皺眉頭想了一會兒之後,這才搖頭說:「沒事。」
沒事最好。
「來,藍斯叔叔有些問題想問你。」他定到沙發前坐下,朝他招招手。
「什麼問題?」小傢伙一臉好奇的定到他面前。
他拍了拍身邊的位置,小傢伙立刻跳著坐進沙發。
「你剛剛說的連希,他是你同學嗎?」他問道。
「對呀,同班同學,我們從讀幼稚園開始就一直是同學。」
藍斯一陣激動。和仲宇同年?那麼連希一定是他的兒子,百分之百絕對是!
「他為什麼會沒有爸爸?」他隱忍激動,再問。
「因為他是個私生子呀。」
仲宇天真無邪的回答像一記悶棍,打得藍斯臉上血色盡失。
私生子?過去十年來,別人都是這樣看待他們母子倆的嗎?一個私生子和一個未婚媽媽?雖然這是事實,但是這說法……
可惡!那個笨女人到底為什麼不來找他,要讓別人這樣看待他們母子倆?可惡,可惡,可惡!真氣死他了!
「你都這樣說自己的朋友,說他是私生子嗎?這樣很不禮貌喔。」他告誡身旁的小傢伙。
「是藍斯叔叔問我連希為什麼沒有爸爸,我才會這樣說的。」仲宇迅速地解釋,他才沒有不禮貌呢!
藍斯伸手揉了揉他的頭,表示他明白了。
「你有照片嗎?」他又問。
「什麼照片?連希的嗎?」
「連希和他媽媽的。」
「有呀。」仲宇點點頭。
「可以借叔叔看嗎?」
「可以呀。可是藍斯叔叔為什麼要看連希和夕葳阿姨的照片?你認識夕葳阿姨嗎?」仲宇一臉好奇。總覺得藍斯叔叔的問題從剛剛就一直繞著連希問,好像有點奇怪。
真是一語中的,讓藍斯有點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叔叔以前有一個朋友也叫夕葳,不確定是不是就是你的夕葳阿姨,所以我才會想看照片確定。」他想了一下,避重就輕的說。
「喔。」瞭解了。
仲宇起身去找相簿,但是奇怪的是,平常塞滿相簿的櫃子裡竟然是空的,連一本相簿都沒看到。怎麼會這樣?他將附近的每個櫃子,甚至抽屜都打開來找,結果還是找不到。
「怎麼了?」見他東翻西找了半天卻仍翻不出一本相簿來給他看,藍斯走上前問。
「相簿不知道為什麼都不見了。」仲宇一臉迷惑。
不見了?只一秒,藍靳便想通相簿肯定是被兒采給藏起來了,以免他借住在這兒的時候,會不小心看見,揭穿了她天大的謊言。
「也許你媽媽拿到房間去看了,你要不要到她房間找找?」他建議,心想兒采知道他絕對不會亂闖進她的房間,所以相簿百分之百是藏在她房裡。
仲宇雙眼一亮,點了點頭,立刻轉身跑到媽媽房間,不一會兒便抱了一疊相簿出來。
打開相簿,映入眼簾的女人依然白皙纖細,尖尖的瓜子臉,清明的眼眸,小巧的鼻子,微揚嘴角的紅唇,氣質靈淨得就像個天使。
但是,他比任何人都明白真實的她有多麼的有勇無謀,多麼的令人擔心,多麼的需要人照顧,以及多麼的——令人生氣!
不斷出現在照片裡的小男孩除了仲宇之外,還有另外三個,但他一眼就可以認出哪一個是連希——她為他生的兒子。
兒子長得很像她,除了那對深潭似的大眼睛和又黑又粗的劍眉像他之外,全都像她。尤其是那微揚嘴角的嘴型,加上在照片裡大多笑口常開的模樣,真是讓人一見就喜歡。
這是他的兒子,他竟然有個兒子!
看著照片裡的兒子,藍斯遏制不住的熱淚盈眶。
他有兒子了。
第二章
十年前
「掰,明天見。」
「明天見。」
晚上十點五十分。
連夕葳和好友兼事業合夥人艾采兒揮手道別後,跨上機車,騎車回家。
她和采兒是在小說店裡認識的朋友,因為年齡相近,興趣相同,不知不覺便成了莫逆之交,還一起合組了一個二重唱團體,在許多間民歌西餐廳裡駐唱賺錢,貼補家用。
說是二重唱,其實她呀,只是賣個聲音而已,彈琴、編曲、伴奏、合音之類的,她什麼都不懂,全靠采兒一手包辦,但收入卻五五分帳,讓她超不好意思的。
可是采兒卻說,她才不好意思呢,因為如果沒有她這位聲美人也美的美女夥伴,她們倆在民歌西餐廳裡又怎麼可能如此受歡迎?所以她們是魚幫水,水幫魚,誰也不吃虧啦。
采兒總愛說她美,可是她很懷疑,如果她真有如采兒說的那麼美的話,那位姓姜名堪的T大高材生幹麼猛追采兒,不追她呀?
提起那位高材生,看采兒最近總是動不動就一個人偷偷傻笑的模樣,他們兩人肯定是有譜了。
她替采兒高興,因為姜堪感覺起來真的很不錯,雖然出生富貴之家,卻沒有太多惹人厭的少爺氣焰。
最重要的是不論采兒如何對他擺臭臉或故意為難他,他都能一笑置之,超有耐心與包容力,這一點可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的,所以她一直都舉雙手贊成采兒交這個男朋友。
總而言之,因為結識采兒的關係,她的生活變得有趣又多采多姿。
輕哼著歌,連夕葳好心情的將車子停在離家不遠的一問便利商店前,下車、熄火,走進店裡買宵夜吃。
今天是發薪日,所以她現在的口袋可是麥克麥克,她決定買點好吃的來犒賞自己過去一個月的辛勞。
拿起提籃,她在店裡逛來逛去,看見沒嘗過的新鮮貨,不管是麵包、飲料或零嘴,全部搜刮到籃子裡。
這是她的壞習慣,完全沒辦法抗拒嘗鮮的慾望。
也之所以,她才要這麼努力打工賺錢,來支付這筆額外的開銷呀,真慘。
選好東西,拿到櫃檯結帳,花了她四百多元,有點小嚇到,但一想到薪水袋裡裝的一萬多元,她也就釋懷了。
結完帳走出便利商店,她將買來的東西放置在機車的踏腳處,人還沒跨上機車,便聽見一陣乒乒乓乓的聲響從一旁的暗巷裡傳出來。
她還搞不清楚發生什麼事,一個被打得鼻青臉腫的少年驀然從巷裡飛了出來,跌落在距離她不到三步的地方,然後另一個同樣臉上掛了彩,但沒地上那個這麼嚴重的少年,滿佈危險氣壓的從暗巷裡走了出來。
連夕葳倏然渾身僵硬,動彈不得。
她從沒遇見不良少年在她面前打架的情況,現在該怎麼辦?
當作沒看到,趕快騎車離開,再報警。
她的腦袋冷靜的做出了判斷,但是身體卻不知怎麼的就是動彈不得。尤其是她的眼睛,竟完全轉移不了視線。
天啊!怎麼會這樣?快動呀!
就在她努力掙扎著叫自己快動時,一道人影突然從暗巷裡衝了出來,筆直朝掛綵比較少的那個人衝去,手上高舉木棒——或鐵棒——狠狠地朝背對他那人的後腦勺揮下去——
「小心!」連夕葳嚇得驚叫出聲。
掛綵較少的少年反應極快,先是彎腰蹲下,隨即長腿一掃,立刻將後方偷襲的人撂倒。
人體重重跌落地上的聲響讓連夕葳忍不住瑟縮了下。
蹲下的少年站起身來,走到那人身邊,一腳踢掉他手上的棒子,再彎腰揪起他的衣領,狺狺咆哮。
「我警告你們,少來惹我!」
然後他丟開那個人,轉頭靜看了她一會兒之後,這才轉身,頭也不回的大步走開。
望著他的身影連夕葳不自覺鬆了一口氣,覺得自己根本就不該介入這種不良少年的鬥毆事件,如果碰到的是不明就裡的瘋狂傢伙,誰知道他會不會打架打上癮,連她一起揍呀!
幸好那少年只瞪她一眼就離開了,沒叫囂的罵她多管閒事,真是好家在。
慶幸間,她坐上機車,拿出鑰匙發動車子。
因為家就在離這兒不到五百公尺的地方,所以她也懶得再戴安全帽,直接把它掛在把手上,準備催油門上路。
她完全沒注意到原本倒在地上的那兩人已經從地上爬起來,更沒注意到起身的他們憤怒的直朝她衝過來,一瞬間揪住她的頭髮,將她整個人從機車上拖了下去。
「啊!」她因驚嚇與疼痛而尖叫出聲。
機車砰的一聲倒地。
「你這個臭女人,是誰叫你多管閒事的?」用力揪著她頭髮的人,大聲朝她怒吼咆哮。
連夕葳驚嚇到根本說不出話來。
她感覺頭皮像要被掀了似的疼痛不已,她用指甲抓對方、掐對方的手,企圖解救自己,怎知反倒換來更用力的拉扯,而且整個人重重地被推倒在地上。
劇痛讓她的眼淚奪眶而出,同時聽見對方大聲咒罵。
「干!」
「怎麼了?」
「這臭女人用指甲掐我!」
「他媽的臭女人!」
連夕葳才一睜開眼,就看見一隻腳迎面朝她踢來,她反射性的閉上眼睛,用雙手抱住頭,恐懼的尖叫從喉嚨深處衝口而出。
「啊——」
預期的疼痛攻擊意外的沒落到她身上,她聽見類似拳頭打在人身上的悶響,然後一聲、兩聲,接著便是有人倒地的聲音。
「走……我們走——」
窸窣聲迅速遠離,連夕葳膽怯的睜開眼睛,只見兩個連滾帶爬的背影迅速地遠離,轉眼從她的視線裡消失。
她轉而尋找那個對她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救命恩人,沒料到入眼的竟是剛才已經離去的少年。
「你——」她驚訝得瞠大雙眼,想從地板上爬起來向他道謝,沒料到一股劇痛從手臂上傳來,讓她忍不住抽氣的痛呼出聲。「啊!」
低頭看向痛處,只見她的右手臂從手肘到手腕之間都擦傷了,泛著血絲的傷口混雜著破皮與沙石,青青紫紫、黑黑紅紅的,看起來觸目驚心,難怪她會這麼痛。
她蹙著眉頭,強忍著疼痛從地上站起來,然後向救命恩人道謝。
「謝謝你回過頭來救我。」
少年一動也不動的站在原地,沉默瞪著她,臉上有著不爽的表情。
連夕葳不明白他幹麼要這樣瞪她,事實上她也不想明白,因為手臂上的疼痛讓她完全沒辦法思考。
剛才她救他一命,現在換他救她,也算是扯平兩不相欠,所以她應該可以走了吧?她的手快痛死了啦!
忍著痛,她走到倒在地上的機車旁,使勁的想將車子從地上拉起來,但是受傷的右手除了不斷傳來疼痛之外,竟然酸軟得完全使不上力。
她懷疑地看著自己的右手,嘗試的握了握拳頭。
真的使不上力。怎麼會這樣?
這下怎麼辦?雖然家就離這兒不到五百公尺的距離,她可以走路回家,但是機車呢?總不能丟在這裡吧!況且這裡常會有拖吊車出沒,即使沒有拖吊車,她也不能讓車子就這樣躺在地上不理它。
蹙緊眉頭,咬著牙,忍著痛,她再次使盡全身氣力,努力的、拚命的想將倒下的車子扶起來,結果砰的一聲,扶起一半的車子因為她左右手用力不均衡的關係,再度倒下,還差點壓到她的腳。
「可惡!」她忍不住氣惱的低罵一聲,再度彎腰——
「走開。」
一個聲音突然響起,然後一隻手扣住她的左手臂,硬將她扯到一旁後,那名少年取代了她的位置,一瞬間便將她傾倒在地的機車給拉了起來。
她眨了眨眼,沒料到他會幫她,因為他剛剛還用一臉不爽的表情瞪她,好像後悔救她一樣。
但不管如何,他幫了她,她還是得向他道謝。
「謝謝。」
少年再度沉默地瞪著她。
連夕葳實在搞不懂他瞪她的用意是什麼,但是因為他已經二度幫她忙,為了禮尚往來,她覺得自己也該幫他一把才對。
看他穿著高中制服,肯定未滿十八歲,他的父母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的兒子半夜還在外頭遛達沒回家?唉,叛逆期的青少年永遠不瞭解父母的擔憂。
「已經很晚了,你早點回家吧,別再逗留在外面了,免得家人擔心。」她好心對他說,完全沒想到自己也不過才剛滿二十歲不久,根本大不了對方幾歲。
「干你屁事!」少年臉色微變的怒道。
連夕葳愣了一下,不悅的皺緊眉頭。她是關心他耶!
不過想了一想,她和他非親非故,的確是不關她的事,她幹麼要多管閒事呀?剛剛發生的事,難道還沒讓她學到教訓嗎?
不關自己的事就別管,免得再度招來無妄之災。
她這樣告訴自己,然後默默地走到機車的另一邊,跨坐上車,想重新發動車子,卻再度發現自己的右手依然酸軟無力,連油門都催不動。
她的手到底是怎麼了?
她忍不住用力的甩了下手,卻因為扯到擦傷最為嚴重的手肘傷口,痛得她倒抽一口氣,抱著右手臂嘶嘶嘶的吸了好一會兒的氣,連眼淚都流出來了。
「下來。」
少年的聲音突然響起,讓她不由自主的看向他,眉頭緊緊地皺著。
「我叫你下來。」他不耐的再對她說了一次。
「為什麼?」她懷疑的看著他,不解的問道。
他沒有回答她,卻像耐心突然用盡般一把將她從機車上扯下來,然後自己坐上機車騎士的座位,說:「上來。」
連夕葳呆若木雞的站在原地,一動也不動的看著他,有點搞不懂現在到底是怎樣?他的意思是他要載她嗎?可是他有駕照嗎?他會騎車嗎?他滿十八歲了沒?
「發什麼呆,叫你上來沒聽到呀!」他不耐的朝她吼。
「你有駕照嗎?」她皺著眉問他。
他惡狠狠地瞪著她。
「有嗎?」她不為所動的再次詢問。
「干你屁事。」
「你要騎我的車載我就干我的事。」她一臉正經的說。「你沒有駕照對不對?沒有還敢騎車!如果碰到警察臨檢怎麼辦?如果出事怎麼辦?況且你還穿著學校的制服,難道你不怕——」
「吵死了!」他倏然怒吼一聲,然後不爽的瞪著她問:「你到底上不上來?」
連夕葳皺著眉頭,猶豫不決了好一會兒才問他,「你要載我去哪裡?」
他瞄了一眼她血跡斑斑的手臂,撇了撇唇,才不甘不願的說:「醫院啦!」
連夕葳輕愣了下,沒想到這個不良少年竟會如此有心,救了她就算了,竟然還想要送她到醫院處理傷口,真是個不錯的傢伙。
「你到底要不要上來啦?」
嗯,如果講話語氣不要這麼沖、不要這麼不耐煩的話,會更好。她忍不住在心裡嘀咕了一下,這才小心翼翼的跨坐到機車上。
「你把安全帽戴起來,騎慢一點,小心一點。」她仍然忍不住叮嚀。
「吵死了。」他倏然回了這麼一句,然後油門一催,車子立刻往前飛去。
「啊!」連夕葳嚇得驚叫一聲,趕緊用沒受傷的手緊緊地勾抱住他的腰,以免自己被甩下車去。
她壓根兒就不知道,向來心無大志的她順遂人生將從這一刻起有了重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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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乒乓乓,砰!砰!
一走出便利商店,連夕葳便聽見從一旁暗巷裡傳出來類似有人在打架的吵雜聲,心頭一凜,她不由自主的看向暗巷的方向,想起半個多月前的那個少年。
他,該不會又在場吧?
那晚,他不僅騎車送她到醫院的急診室處理手傷,後來又送佛送上天,騎車將她送回家,還幫把機車停好、鎖好,最後把鑰匙丟還給她才離開。
從頭到尾,老實說他的態度不是很好,說話的語氣也充滿了不耐煩和濃濃的火氣,但也不知道為什麼,她就是覺得他無害、覺得他不討厭,而且莫名其妙的覺得可以信任他。
一直到他離開,她都忘了問他叫什麼名字。
時間過得飛快,她手臂上的擦傷在經過半個多月的時間後,早已結痂脫落,不仔細看,甚至看不出那裡曾經受過傷,就像船過水無痕一樣。
可是她卻莫名其妙的惦記著那個少年,擔心他是不是又在哪裡和人打架了,然後不小心被人敲了頭,血流如注的躺在某條暗巷裡,沒有人送他去醫院。
她知道自己會有這樣的想法很怪,雖然一點道理也沒有,但她就是沒辦法控制自己。
就像現在,她明知道遇到有人在打架,應該迅速逃離現場免得遭受波及——像上回一樣——可是她卻沒辦法控制自己,忍不住一步步往傳出打架聲的暗巷前去。
愈靠近,她的心跳愈快,也愈緊張害怕。
現在還來得及,快點退回去,心裡有個聲音這樣跟她說。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哪裡出了毛病,滿腦子想的都是也許那少年就在裡面。
「啊!」
突然之間,一個傢伙被踢出暗巷,差點撞到她,嚇得她差點心跳停止跳動。
「媽的——啊!」
又一個被踢了出來,而暗巷裡乒乒乓乓的聲音竟然還沒有停止。裡頭到底有幾個人在打架呀?那少年真的會在其中嗎?
她的疑問在第三個顛簸著腳步,被逼出暗巷的身影上得到了解答。
是他!
那張臉她記得,但卻被他比上回更慘烈的模樣給嚇到了。
他臉上五顏六色多處青腫,嘴角和額頭都因為被打破而流著血,衣服上也沾染了不少血滴,最讓她驚嚇的是,隨著他踉蹌的現身,暗巷裡緊跟著又衝出兩個手持棍棒的人影,他們瘋狂的攻擊著他,下手又狠又重。
棍子打在肉體上的聲音,讓連夕葳忍不住瑟縮、驚跳。
她看見那少年雖挨了幾棍,但踢了對方幾腳,還奪走其中一人手上的棍棒加以還擊,狂暴得有如山林野獸般兇猛。
即使如此,當先前被踢出暗巷的兩人從地上爬起來加入戰局,從一對二變成一對四之後,單槍匹馬的他又怎能佔得了上風。
看著少年被那四個混蛋圍攻,連夕葳急得胃都痛了。
怎麼辦?她現在該怎麼辦才能夠幫他?
她左右張望,想找人救命,但是該死的,怎麼附近都沒有人經過呀?
怎麼辦?怎麼辦?她要不要衝進戰局裡去幫他?但問題是,進去之後她真的幫得了他嗎?恐怕只會拖累他吧?不行,她得想別的辦法。
打電話報警好了!
可是遠水救不了近火。
尖叫救命,看有沒有人會在聽到她的呼救跑出來救人。
但世態炎涼,各掃門前雪的人愈來愈多,她叫救命真的有用嗎?重點是她這麼一叫,率先引來的絕對不會是救命恩人,而是那幾個以多欺少的混蛋傢伙。
怎麼辦,她到底該怎麼辦呀?
連夕葳急得有如熱鍋上的螞蟻,左右張望的找尋求救的辦法。
突然之間,她的目光定在自己的機車上,然後像下定決心般緊抿下嘴。
她拔腿跑向機車,以最快速度坐上車,發動車子,打開大燈,然後深深地吸了口氣後,立刻催動油門筆直的朝戰場衝過去。
「嗶——」她緊按下喇叭的按鈕不放,替自己壯膽,同時用聲音吸引那打成一團的人的注意,警告他們有車撞過來了。
打架打到一半的五個人壓根兒就沒想過會有車子朝他們撞來,他們呆愣了下,在刺眼的車燈照射下,立刻往兩邊跳開,免得成為車下亡魂。
連夕葳看準方向,算準距離,巧妙的將車子停在她要救的少年面前。
「快點上來!」她朝他大叫。
少年先是一愣,然後瞇眼瞪她。
「媽的,是那傢伙的同夥,別讓他逃了!」有人驚覺的咒罵。
「快呀!」連夕葳驚慌的催促,生怕晚了會來不及逃跑。
還好少年反應極快,迅速眺上她的機車後座,還直接握住機車的車頭把手,油門用力一催,機車立刻如箭矢般向前暴沖,將他們載離危險地帶。
她忍不住回頭看,只見那四個傢伙破口大罵,追了他們一段路後,終於放棄的丟棍子發洩怒氣。
哇,真是有驚無險,逃過一劫。
阿彌陀佛,真是佛祖保佑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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