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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 | 2020-4-2 07:06:43


2016年除夕夜晚間,利用家人吃年夜飯團聚時,縱火燒死父母等6至親的翁仁賢,去年7月被判死定讞後,被行政院長蘇貞昌點名「天地不容」,法務部長蔡清祥批準死刑執行令,1日晚間8時38分在北所執行槍決兩槍伏法,晚間9時11分遺體送殯儀館,這是蔡總統任內第2次執行死刑,目前還有39名死囚待執行。

蔡清祥表示,他是昨天下午接到最高檢轉呈翁仁賢案卷,經「死刑執行審議小組」召開審議會議層層審查後,一再查明翁沒聲請釋憲等情形,窮盡所有救濟程序及再次審認沒有法定停止執行事由,審酌所犯情節最重大,認程序完備,且符合兩公約「最嚴重之罪」,因此批核令準執行,「我是一名檢察官,做法律該做的事,沒特別的心情」。

待執行死刑犯 還有39人

閣揆蘇貞昌去年10月立院答詢時曾說,「燒死自己的爸爸媽媽,罪惡天地不容」,是否為選擇翁仁賢執行主因?蔡清祥說,翁的程序全部走完且符合兩公約,才對翁執行死刑,與蘇貞昌沒關係。

法務部指出,53歲的翁仁賢2016年除夕夜晚間,趁一家16口在桃園龍潭三合院老家圍爐吃年夜飯時,先將汽油倒在老家廣場汽車上,家人聞到汽油味前往查看,翁再將油漆桶內汽油朝餐廳內潑灑,並點燃縱火,活活燒死行動不便的八旬老父母、姪媳和姪子、姪女等6親友。

翁仁賢歷審都被判死刑,高院更一審審理時,還屢在法庭槓上法官嗆「麻煩讀點書」,還在法庭內脫序叫罵。押解過程,他還面對媒體鏡頭比中指並做出「放屁」挑釁動作。去年7月最高法院痛斥他惡行人神共憤,天理、國法難容,已無教化可能,判處死刑定讞。

拒執法 拖刑場2槍斷氣

據悉,高檢署原計畫昨晚8時執行槍決,但翁不配合,有意抗拒拖延執法,法警及管理員只好將翁拖至刑場,等翁吃完最後一餐才執行,拖了快1小時才伏法。

據了解,翁仁賢死前吃炸雞腿、控肉、荷包蛋,疑因緊張還連抽4根菸,接著注射麻醉後,由法警朝翁背後開1槍,但因沒有斷氣,法警再開第2槍,檢察官會同法醫複驗確認死亡後,遺體由葬儀社車輛送往中壢殯儀館。(相關新聞刊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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