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terrybear6268
王室 | 2020-4-13 08:31:14


假結婚訴離示意圖

2020-04-13 05:30:00〔記者王定傳、王冠仁/新北報導〕

楊姓男子的妻子嫁來台灣後,思念她在中國所生的女兒,楊男竟與妻子離婚,再到中國與前妻的女兒假結婚,讓她以依親名義來台團聚,不過,此舉造成女兒變成「老婆」,卻稱「老公」為「爸爸」;楊男決定結束這段怪異關係,訴請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新北地院判準。

楊男自爆荒謬婚姻 訴離
據了解,楊男與妻子1996年結婚,2010年10月離婚,隔月,楊男飛往中國迎娶前妻的女兒,楊男離婚再娶,卻仍與前妻同居,相處融洽,前妻的女兒偶爾來台,一家4口同住屋簷下時,「新老婆」仍稱呼「老公」為「爸爸」。

去年間,楊男向法院提出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坦言因前妻極為思念女兒,才以結婚方式讓她得以依親名義來台團聚。

「新老婆」也證實,至今仍稱呼楊男「爸爸」,她對於本案訴訟沒有意見。

楊男的前妻也出庭作證,她與楊男離婚後仍同住,感情未受此影響,女兒也沒有來台同居,偶爾以探親名義來探視,期間與她同住一房,並稱呼楊男為「爸爸」。

法官認為,楊男至今仍與前妻同居,而「新老婆」僅5度出入境台灣,每次停留2、3個月,期間與其母同房,判定2人無結婚真意。

法界︰假結婚最重可判刑7年

法界人士指出,中配子女無法以「依親」方式來台長期居留,僅能以探親名義來台短暫停留,不論楊家人說法是否屬實,假結婚行為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或刑法偽造文書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移民署指出,將待法院撤銷楊男與「新老婆」的結婚登記後,再依法限令其出境。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65492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3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comsci + 12 + 12 感謝大大分享
x2131000 + 6 感謝大大分享
a09321441054306 + 10 + 10 感謝大大分享

總評分: 名聲 + 28  金幣 + 22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sieg_tsai
子爵 | 2020-4-13 11:23:00

很奇怪, 用探親名義申請來台不是比較方便, 還特地離婚再過去中國娶她女兒,
況且探親一次可以停留2-3個月, 相對於文中女兒來台五次, 每次只停留2-3個月,
基本上申請探親來台就已經夠了呀! 還大費周章的去辦假結婚,!!
當初目的不是思念女兒的關係, 應該是還有其他目的才會選擇假結婚吧?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引言 使用道具
davy224881996
王子 | 2020-4-13 11:35:01

這還真是民主國家的行為???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