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qw8010
王室 | 2020-4-15 18:41:18



交通部表示7月1日起提升載重的小貨車將歸為大貨車純屬誤解。示意圖。(資料照)

2020-04-15 17:36:26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部去年修法放寬環保4期以上使用中的小貨車,可專案提升載重量後,近日網路卻謠傳升噸後的小貨車,今年7月1日起將比照大貨車管理,恐將無法行駛國道5號雪山隧道與國1五楊高架。交通部表示,升噸後的小貨車維持以小貨車管理,路權、駕照、停車權益皆相同,網路訊息是屬誤解;今年7月新制是針對已提升載重量的車型,新領牌的車輛研擬回歸大貨車車種,但會研擬鬆綁這類小型大貨車管理規定。

台灣貨車是以小貨車及大貨車二級管理,鄰近的日本是採四級管理、歐盟則採三級管理。交通部表示,因為不像國外有比較細緻分類,因此,國內出現將國外原廠設計總重量(空車加載重)逾3.5噸的大貨車進口至國內後,透過變更設計宣告其為3.5噸小貨車,間接衍生這類貨車核定載重量,低於合理期望的現象。

為健全貨車管理及接軌國際規定,交通部去年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放寬使用中小貨車於符合安全原則下,可申請專案提高上述小貨車載重量至原廠設計值,並可持續做為小貨車車種使用,交通部強調,並無網傳所稱提升載重小貨車,今年7月1日後需改為大貨車車種的情況。

交通部指出,去年修法後,經審查共141型小貨車可專案提升載重量,約10萬車主可申請變更,目前已有約5萬輛小貨車完成變更,普獲民眾好評。至於109年7月後相同車型新領牌車輛,雖將以大貨車管理,但為顧及民眾使用習慣及汰舊換新需求,也正在研議第二階段鬆綁較小型大貨車使用管理規定,包含路權、領牌資格及停車場規定、駕駛執照管理規定等皆會納入考慮,但相關規劃尚在研議中。

至於外界質疑為何不直接將小貨車定義噸數提高為5噸,交通部表示,主要是考量以3.5噸為小貨車分類定義,是台灣車輛管理制度建立以來,一直沿用至今的貨車基本定義,相關部會管理規定均會引用;一旦變動,多項法規皆需配合修正。另外,國際上大多數國家均以3.5噸為分類標準,不論車輛審驗、牌照管理或駕照管理,皆具一致性,改為5噸並無具體理由可供論述,且車型定義變動也將連帶影響客車、客貨兩用車、特種車等管理,影響層面太大、複雜度高,所以不宜貿然變動。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收起 理由
qwe11292972968 + 20 感謝大大分享
a09321441054306 + 6 感謝大大分享

總評分: 名聲 + 26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相識自是有缘 感恩知福惜福>  <惜緣惜情久長 願友心常寧樂>
回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