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S1968119
王子 | 2020-4-16 17:42:49


基隆地檢署認定,邱女違停害死施婦,考量邱女已賠償施婦家屬台幣50萬元,也獲家屬原諒,遂處分邱女緩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2020-04-16 16:55:24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違停紅線害命,代價高達50萬!

邱姓女子為了貪圖一時方便,把車臨停在紅線,占用機慢車專用道,害施姓女騎士,慘遭大客車撞死。基隆地檢署認定,邱女違停害死施婦,考量邱女已賠償施婦家屬新台幣50萬元,也獲家屬原諒,遂處分邱女緩起訴。

處分書指出,邱姓女子去年1月間某日上午11時許,把車違停在基隆市源遠路一處紅線(禁止臨時停車)上,占用機慢車道路,恰巧施姓婦人騎車經過,被迫往內騎時,被同向、左側的大客車撞及人車倒地。

施婦倒地後,受有腹部鈍傷直腸、膀胱破裂、骨盆粉粹性骨折等傷,經送醫急救後,終因敗血性休克,併發多重器官衰竭不治。

檢察官相驗釐清施婦死因時,發現邱女違規將車停在禁止臨時停車的紅線上,妨害施婦通行,致施婦遭一輛同向、朝她左側駛來的大客車撞及傷重不治。

檢方因此認定,邱女違停紅線,占用機慢車道,為整起事故肇事的主因,認定邱女涉犯過失致死罪嫌。

檢察官調查時,邱女坦承為了貪圖一時方便才觸法,除向施婦的家屬道歉外,另賠償施婦的家屬50萬元。

檢方考量邱女犯後深具悔意,除賠償被害人家屬50萬元,也向被害人道歉獲得原諒,因此給予邱女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另對撞及施婦的大客車駕駛做出不起訴處分。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a09321441054306 + 4 感謝大大分享

總評分: 金幣 + 4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