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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bear6268
王室 | 2020-6-2 08:04:04


陳男闖警方設的酒測攔檢哨,被罰18萬元,卻打官司指控警察太溫和,沒有像是抓人犯般攔下他,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2020-06-02 05:59:34〔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台中市陳姓男子9年前因拒絕酒測而被吊銷駕照,他在去年無照騎機車,還闖越警方的酒測稽查哨,被中市警局霧峰分局認定拒絕酒測,開出18萬元的罰單,陳男卻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指控警察太溫和,沒有強力攔檢他,沒有「像抓犯人一樣又快又猛」的攔下或抓住他,他才會闖過酒測哨,進而掉入警察設下的陷阱,聲明法官主持公道,撤銷這張「不讓人有活路」的罰單,不過,法官不買單,判決他敗訴確定。

判決書指出,陳男在去年8月28日深夜11時,騎借來的機車,行經大里區仁化路與練武路口,霧峰警方設置酒測攔查哨,他卻不停車而闖越,霧峰警方沒有追逐,而是事後開出「駕駛機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酒精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的罰單,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告發車主,車主不願背負18萬元罰單,以及吊銷駕駛執照,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處罰,轉告監理單位,陳男才是實際的駕駛人,監理單位改罰陳男。

陳男騎別人的機車,闖越警方酒測哨,事後卻打行政訴訟,指自己沒有駕照(無駕照原因,是2011年拒絕酒測而被吊銷),他強調,案發當時,警察只是口頭喊著「停下,喂、喂」,沒有強制攔下他,他又無照駕駛,以為警察放他一馬而通過,沒想到掉入警方設的陷阱,他「確實沒有喝酒,這才叫冤枉啊」,警察太溫和,沒有「像抓犯人一樣又快又猛」的攔檢他,他才會掉入警察設下的陷阱,聲明法院撤銷罰單。

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卻認為,陳男向台中地院提起行政訴訟敗訴,再上訴二審,卻沒有說明一審的判決,有何違背法令之處,只是泛指警察沒有強力攔下他等等,此一上訴不合法,應予駁回,全案確定。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8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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