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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20-6-24 17:35:16


被控舔耳襲胸女網友,「衣架大王」陳友亮被判刑1年。(資料照)

2020-06-24 16:43:2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五分埔「衣架大王」陳友亮去年5月與一名女網友初次見面,見她長腿、身材、臉蛋姣好,竟涉嫌強吻、舔耳、襲胸,台北地檢署去年底起訴陳,台北地院審理期間,他承認自己比較「熱情」而有親吻對方臉頰,但沒碰其他部位,否認猥褻。北院今依強制猥褻罪將陳判刑1年。可上訴。

陳友亮在五分埔經營「衣架的店」,販賣假人模特兒、購物提袋、衣架等服飾用品,被封為「衣架大王」,曾與帝寶名媛李珍妮交往而聲名大噪。

北檢起訴指出,去年5月14日陳友亮使用交友軟體「Tinder」,結識被害女網友,雙方相談甚歡,聯絡3天就約出見面,陳友亮開黃色賓士跑車接她,先至華山市場阜杭豆漿店吃早餐,再至中崙市場買菜。

被害女子指控,陳友亮在車程中說想和她交往,還一直對她毛手毛腳,但她知道他已有女朋友,斷然拒絕,沒想到陳男竟對她強吻、襲胸、摸大腿,她一再制止都沒用。

她指控,陳男隨後載她回家,又在她家樓下強吻她,她轉頭抵抗,陳男竟伸出舌頭舔她左耳,她到家後怒傳LINE訊息質問他:「為什麼覺得我應該要任你襲胸、親吻、摸大腿?我已經一直跟你說『停、不要、夠了!』,你有尊重過我嗎?」當晚她就到警局提告。

陳友亮到案後否認犯行,稱他只是比較熱情,但檢方認為陳男被女方質問後,立刻傳LINE道歉,且檢警也在女方左耳採到陳的DNA,起訴陳。

台北地院審理時,陳友亮不認罪,雖承認有親吻,但強調沒有觸碰她身體的其他部位,辯護律師則說,被害人左耳內除了驗出陳友亮的DNA,還有被害人自己和另一人的DNA,至少有3個人的DNA,無法排除是遭加工而成。

法官依據被害人前後一致的控詞,不採信陳的辯詞,認定陳友亮構成犯罪,今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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