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湊巧地認識我前女友那一年是1997的聖誕夜, 當時我是她的老師, 教她TOEFL, 當年鐵達尼號多紅
所以教著教著畢竟人在國外, 非常的苦悶, 而且又才20多歲, 某個東西隨時衝腦, 竟然就在她家豪宅給
她橋了下去, 雖然是半推半就,但卻都是我們的第一次(雖然高中也有幾次, 但那不算是戀愛) 前女友的
老爸是位建築師, 台灣有座百貨公司是她爸爸的傑作, 可惜後來營運不善, 我不知道現在還有沒開, 總
之那幾年都虧她照顧我, 到現在還很感謝她, 但回來當兵我們分手了, 原因是因為我認識現在的老婆,
總覺得虧欠她很多, 不管如何, 我們有很美好的回憶, 她們家還有個游泳池, 車子是直接停在她們家門
口就好, 根本用不到車庫, 開到門口之前還有條大約50公尺的樹籬笆, 不過她性情實在太暴力了,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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