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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1160623
子爵 | 2010-5-11 14:21:56

在今年3月26日晚上10點45分 於 北市復興南路1段靠近仁愛路口的全家便利商店門口發生一起車禍

我女友的老爸是開計程車的 當時臨停載客 結果客人上車準備開走的時候 後面被騎機車的撞了...

不幸的是  機車駕駛人的老婆摔斷腿(駕駛人是老榮民 他老婆50幾歲大陸人) 居然要跟我女友的老爸

索賠20萬 說他是看護 腿斷沒辦法工作 家裡只靠他養家 所以算6個月的所得 因為雙方都有錯

所以算20萬就好(原本開40萬)

對方說他們是低收入戶 他x的 如果單方面錯 半年40萬叫低收入戶?

請他們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還不爽去 說什麼20萬給他們就好 不用去那裡麻煩

還嗆說如果不給 就法庭上見 從頭到尾那個摩扥車駕駛人都沒有講話 都是那個斷腿的人在講

我們有去新生南路派出所借監視錄影帶 結果派出所說 要進入訴訟程序才能看 堅持不給我們看

現在為了找當時發生的情形 每天在找相關證據  拜託各位好心人 如果當天有經過那看到這場車禍的 可以出來指認一下

我們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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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噗
侯爵 | 2010-5-11 14:45:18

本來想幫你的~但是...

我最痛恨計程車

跟有女友的人了

你自己看著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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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囈語
大公爵 | 2010-5-11 16:32:02

校耶 是他們自己撞上去的又不是你岳父撞人家
照常禮來講你岳父沒要求人家賠償修理費用已經算是不錯了
人家還要告你岳父?白痴捏 就算不花錢請律師都告的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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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
王子 | 2010-5-12 09:09:20

為什麼車禍當下不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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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0-5-12 11:26:54

本文最後由 馬爾濟斯 於 2010-5-12 11:29 編輯

出車禍雙方都有錯
就讓她去告
由法官來判決
再請法官調借監視錄影帶
看到底誰錯的比較多
賠償是一定要賠
只是多少而已
她再有說要跟你拿20萬
想辦法錄音以便後面有用不要讓她知道
將來上法院可以告他恐嚇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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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81023
勳爵士 | 2010-5-12 23:01:37

原來人性的貪婪

在瘸了條腿後依然如猛獅般
自以為凌駕於任何人之上

處事態度如此差   
退一步海闊天空很多情況都是好事
進一步逞盡威風      不可取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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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0-5-13 23:42:42


對了
去查那一位大陸籍
看她有沒有身分證
如果沒有是沒有工作權的
也就是說將來上法院
如果她有說要你賠償看護的損失
你可以當場跟法官說
她沒有身分證是不能有工作權   也就是不能擔任看護的工作
我要跟法官您檢舉她非法工作
那她唯一的下場就是遣返回大陸
如果有那就跟我上面說的做錄音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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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與馬蹄
公爵 | 2010-5-14 18:19:45

沒辦法 遇到就是你雖

他先跑 你可以報造事逃逸

等警察來在處理比較好

都交給警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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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貓中隊
大公爵 | 2010-5-14 22:42:28

在今年3月26日晚上10點45分 於 北市復興南路1段靠近仁愛路口的全家便利商店門口發生一起車禍

我女友的老爸是開計程車的 當時臨停載客 結果客人上車準備開走的時候 後面被騎機車的撞了...

不幸的是  機車駕駛人 ...
qq11160623 發表於 2010-5-11 14:21

明明就是車禍糾紛 標題寫大陸人欺負台灣人 害我以為大陸要打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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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sh214
見習騎士 | 2010-5-16 16:25:47

告他阿...他自己先撞你車ㄉ..沒揍他就不錯ㄌ.......自己斷腿乾你屁事
雖然有時候計程車真ㄉ很欠撞.....不過對方是大陸人....那我們台灣人就不能丟臉....告他..
而且...你告贏ㄌ官司費是對方出喔...這是司法ㄉ程序...反正出事一定先叫警察..表現自己是無辜的
手機拿起來錄音拍照......讓對方罵爽依點....再告死牠......看它是非法打工..故意傷害.汙告.公然侮辱.
詐欺.非法移民......造勢逃逸............給我告死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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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中國
鄉紳 | 2010-5-16 23:57:57

囂張的中國人,跟他打官司,不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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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YATT
見習騎士 | 2010-5-17 12:15:32

LZ能不能換個題目。。
看著很扎眼。。
拜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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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狂傲
公爵 | 2010-5-17 21:18:47

如果確定自己沒有過失,那就上法院仲裁是非(對方很明顯是要敲竹槓),警察現在雖然不公佈監視影像,但進入訴訟程序後,你的委任律師就有權利要求調閱錄影帶.

或是提請調解委員會仲裁,免去曠日廢時的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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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62ad
伯爵 | 2010-5-19 22:08:22

現場紀錄看煞車痕就知道了
行車安全距離不足
她們也不對
死要錢應該也是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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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狂傲
公爵 | 2010-5-20 20:20:43

現場紀錄看煞車痕就知道了
行車安全距離不足
她們也不對
死要錢應該也是窮人
ar62ad 發表於 2010-5-19 22:08

的確,後車追撞前車,法官幾乎都會判後車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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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0-5-20 22:41:24

16# 李狂傲

不一定
要看前車的那個人
是否違規停車
如果是前車的那個人違規停車
那他就有錯
跟後面那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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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merlin
大公爵 | 2010-5-20 23:39:02

其實標題有點問題

北市復興南路1段靠近仁愛路口的全家便利商店門口
超商都有監事器的 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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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濟斯
王子 | 2010-5-21 00:10:02

18# kemerlin
你沒檢調機關的同意公文
他是無權可看阿
所以他才會說
我們有去新生南路派出所借監視錄影帶 結果派出所說 要進入訴訟程序才能看 堅持不給我們看
就算是北市復興南路1段靠近仁愛路口的全家便利商店門口

他也不會給你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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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Zoo
騎士 | 2010-5-28 23:13:11

靠!!标题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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