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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爵 | 2010-5-28 14:03:09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太設 (2506) 呼籲主管機關正視SOGO爭議,保障社會投資大眾權益。太設表示,遠東集團在太流公司並無股份,沒有理由繼續掌控SOGO經營權,太設集團才是現今SOGO目前最大的股東,呼籲主管機關正視SOGO爭議。
太設表示,遠東集團因共同偽造文書非法增資太平洋流通公司(因而取得SOGO經營權),遭經濟部撤銷其增資及相關董事變更登記乙事,繼99年4月14日參與增資的遠東百貨公司向行政院訴願會所提起的訴願遭不受理後,日前行政院訴願會又駁回太流公司所提起的訴願,再次的說明經濟部99年2月3日撤銷遠東集團增資太流公司相關登記的處分係屬合法,遠東集團在太流公司目前並無任何股權。
太設表示,遠東集團目前在太流公司既然沒有任何股份,參與增資之各該上市公司相關財務報告是否需要重編,而「代其子公司」SOGO公告股東會日期及發放股利事宜及指派擔任SOGO董事成員是否具有合法性,這些種種問題都需要快點解決。此外,李�隆僅為受託的股票登記名義人,且其名下股份的股東權亦遭假處分禁止行使,太百公司及太流公司在目前無法正常運作,本案涉及遠東集團參與增資太流公司各該公司,及太設全體股東權益,本公司謹籲請金管會、經濟部、台灣證券交易所等相關主管機關,正視並立即解決相關問題,俾保護社會大眾投資人應有權益。
太設解釋指出,目前太平洋流通公司資本額為1000萬元,SOGO持有40%,其餘60%雖信託登記於李�隆名下,但所有法院目前皆認定李�隆並無所有權。遠東集團在26日聲明指出,章民強所提民事訴訟係敗訴云云,但依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意旨所稱:「前述60%的股權係SOGO信託給李�隆」等語,使得SOGO從太流公司的子公司,因擁有100%的太流公司股份而成為太流公司的母公司;至太流公司所擁有的78%SOGO股份,應形同庫藏股的情形。太設指出,在此情況下,SOGO的經營權應該歸屬於其餘的22%股份(本公司及關係企業約13%股權、SOGO員工有約7%股權,遠東集團則剩約2%股權所有權人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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