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方檢察署查察賄選又有展獲,新屋區某里長候選人涉嫌自今年6月起分送里民魩仔魚,今遭搜索、複訊後10萬元交保。魩仔魚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桃園市新屋區有名里長候選人為求當選,批購大量地魩仔魚,然後分裝成1台斤的包裝,涉嫌從今年6月起,餽贈給里內每位選民2至4包不等的數量,由於魩仔魚是200多種魚類的仔魚,近年來魩仔魚產量大減,考量海洋永續經營環,且在保團體呼籲民眾不吃魩仔魚下,魩仔魚身價高漲,每台斤至少可賣300元以上,桃園地檢署認為候選人此舉已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訊後諭知里長候選人10萬元交保候傳。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怡蒨今天(21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市警局楊梅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搜索三處並帶回涉案的里長候選人與證人等16人到案說明,除這名里長候選人問訊後,因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的必要,諭知交保外,其餘15位里民請回。 桃園地方檢署表示,本週六即為投票日,地檢署將持續秉持「強力查賄就是最佳的反賄選宣導」的查賄網領,強力偵辦賄選犯罪行為。同時再次呼籲民眾見聞賄選情事,應選擇「做對的事」勇敢檢舉,請踴躍撥打行動檢舉專線:0937- 728793,或撥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轉4)檢舉賄選,地檢署對於檢舉人身分嚴格保密,因而查獲賄選者,最高可獲得千萬元檢舉獎金,全國所發放的檢舉獎金自民國89年以來,總計12年來發放11億9754萬7500元,讓我們一起為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環境而共同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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