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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召開111年第3次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112年度輸配電業各項費率,並因應夜尖峰課題,自112年起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能源局提供)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9日召開今年第3次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明年度輸配電業各項費率,也因應夜尖峰課題,明年將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預估可抑低夜尖峰用電至少約50萬瓩。
經濟部說明,因太陽光電大幅增加後,抵銷白天的用電需求,但電力系統尖峰「從白天移至晚上」,面對新負載型態,台電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已進行時間電價調整試辦新時間帶,同時也要降低汽電共生業者在夜尖峰發電,審議會決定自明年起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
以三段式時間電價為例,尖峰時間帶為10點至12點、下午1點至5點,新版尖峰時段調整為下午4點到晚上10點,預估可抑低夜尖峰用電至少約50萬瓩、相當1部中火機組,有助於供電穩定。
經濟部強調,現行時間電價用戶共有23.5萬戶中,低壓用戶21萬戶是「自由選用」時間電價,高壓以上2.5萬用戶才是全面適用時間電價,也是主要需適應新制的用戶。
經濟部也說,會同時搭配放寬選用限制、提供多元方案及需量反應獎勵誘因,以協助業者過渡至新制度;一般非時間電價民生用戶1400萬戶,不受此制度調整影響。
至於輸配電費率部分,根據公式且考量使用者付費及公平性,自明年起逐年調整再生能源的轉供優惠折數,決議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輸電及轉供配電之平均費率(未稅)分別為0.0394元/度、0.0759元/度、0.1743元/度、0.3240元/度,該等費率適用期間為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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