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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醫師
大公爵 | 2022-12-14 10:37:15



2022-12-14 10:18 聯合報/ 記者
林孟潔
/台北即時報導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已婚賴姓士官和一名同樣已婚的小三搞外遇,但他得知小三懷孕,決定分手各自回歸家庭,未料小三事後告知他流產,訊息被元配發現,向連長告狀而曝光。軍方召開評議會決議記2大過懲罰,賴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敗訴,可上訴。

賴提告主張,軍方未考量他犯後勇於承擔責任,且元配已原諒他,且他已在軍中服役近10年,考績均為甲等,一次記2大過違反比例原則,請求法院撤銷處分。

軍方指出,賴不顧自己已婚身分,和小三交往、發生性關係,又在小三懷有身孕時分手,構成「違反不當情感關係」的違失行為;賴身為士官領導幹部,常在第一線與官兵親身接觸,足以認定逾越忠誠軍風、軍人應有的品德紀律、禮節等,處分沒有違誤。

北高行指出,賴2020年底認識小三,兩人交往並發生性行為,但發現小三懷孕之後,決定分手回歸家庭,事後小三通知賴流產,雙方仍持續聯繫,直到賴妻今年初瀏覽賴的臉書訊息才知情,但賴逃避面對妻子,賴妻才聯繫連長處理。

小三確實多次傳訊息表示「我和寶寶一樣是被犧牲的那一方」、「不顧我們母女的死活,然後再來訴說你有多少遺憾」、「我終於夢到我的孩子了」、「多少次我自我放棄,想放棄生命,但也和你沒關係了」等語。

北高行認為賴不否認發生婚外情,評議會審酌賴一切情狀,所有委員一致決議處分2大過,沒有裁量怠惰之處,或違背比例原則,判賴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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