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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醫師
大公爵 | 2022-12-14 10:38:09



2022-12-14 10:14 聯合報/ 記者
曾健祐
/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陳姓男子受精神疾病影響自稱「國父」,又只因向葉姓母親討零用錢遭拒,竟持刀刺穿媽媽下顎、狂砍50刀釀慘死,台中地院審酌,陳送鑑定已認不出母親,檢方原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變更改依殺人罪判他18年,陳今再向法院說「不需要再羈押了」,法院諭知候核辦。

由於陳男羈押期年底將屆滿,台中地院今上午開延押庭,並訊問陳男若延長羈押是否有意見,陳男僅表示「不需要再羈押了」其餘未表示意見,今天同時由辯護人庭陳上訴狀,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

檢方起訴指出,陳男(39歲)有雙向情緒障礙症就醫,平時和葉姓母親(62歲)同住,今年4月1日陳向母親要零用錢未果,竟持刀架住媽媽脖子朝下顎刺入、發狂亂砍,葉遭刺50刀慘死;檢方以陳犯後冷靜清洗凶刀,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起訴他。

法院審理期間,陳辯稱自己殺的人不是母親,他殺的人是個壞人、替身、恐怖殺人魔;陳還稱自己是台灣省國父孫中山的身體,他為了要救國家所以才殺人,認為自己無罪。

法院送交精神鑑定、心衛評估,結果認為陳患有情感性精神病、雙相情緒障礙症等,且症狀嚴重需反覆住院治療,病史也記載「陳近2至3個月開始自言自語,不認識媽媽,認為是壞人或販毒者」。

法院認為,陳因精神病影響,出現無法辨識親屬情形,認定他行為時認知所殺害者非其母親,難構成刑法第272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變更後改依同法第271條殺人罪論處,依刑法第19條予以減刑後,11月30日依殺人罪判陳18年,命其令入相當處所,施以法定最長之監護期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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