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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醫師
大公爵 | 2022-12-15 10:29:38



2022-12-15 09:15 聯合報/ 記者
楊湛華
/桃園即時報導

26歲林姓男子熱愛爬山露營,外型陽光,去年和友人相約桃園市復興區野溪溫泉露營,卻趁晚餐酒後,對同帳女山友伸狼爪、強吻,被害人事後發現還有其他人受害,報警提告;林一度否認,後認罪,但法院考量他未獲原諒,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與受害女子是山友關係,雙方去年9月26日與其他友人相約至桃園市復興區嘎拉賀野溪溫泉露營過夜,晚餐飲酒過後,女子和林先後返回同一帳篷內休息,他卻趁酒酣耳熱之際,將手伸進女子衣褲內,重複撫摸她胸部、外陰處,並將舌頭伸進她嘴巴。

女子過於懼怕,動也不動,隔天先向男友及朋友哭訴,其他山友也提到,之前林男也試圖擁抱、親吻別人,最終女子決定報警。

林男在警詢、偵訊時都承認案發時跟女子在同一帳篷內,但堅稱「沒有碰過她」,後來才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案,並請求判易科罰金或緩刑,但遭桃園地院以雙方迄未和解、受害人未原諒等理由拒絕。

法院審酌,林男為逞一己私慾,違反女子意願強制猥褻,造成她身心受創,未獲原諒,念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依法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林男在社群軟體上標榜興趣是登山、野營、野溪溫泉,假日還常自組團出遊,照片也都是風光明媚登山照,形象看似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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