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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親王 | 2023-2-9 22:23: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陳姓里長夫婦,在結婚週年前夕分手後,女方散布文宣指前夫騙財、養小三、強逼離婚等行為,陳男因而求償500萬元精神慰撫金,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女方指遭前夫強逼離婚部分,與事實不符,判決女方應賠償9萬元,比原審多出5萬元。

原告陳男指出,2013年底結婚後,隔年因感情不睦等原因,辦理離婚登記。他說,前妻委託他人印製甲、乙兩種傳單共2300份,在2019年4月4日至13日晚上,接連5次分別在果菜市場、地政事務所、天后宮、夜市等處散發。

文宣內容誣指他身為里長,侵占前妻財產、拿她的錢養小三、生子,甚至強逼她離婚等等,但這些均非事實,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各100萬元總共500萬元。

前妻則說,製作及散布傳單他人所為,縱使是她,但因內容均為事實,得阻卻違法不用賠。

地院認為,前妻依自身經驗,就傳單所載侵占財產、騙財,拿她的錢養女人及小孩等情事,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得阻卻違法,但她指遭前夫強逼離婚部分,與事實不符,要賠償4萬元。

兩造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調查,認為前妻確有不實指控,應再賠償5萬元比較合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0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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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文章~請順手給顆愛心喔~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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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124kkg99368
VIP | 2023-2-10 00:29:22

所為清官難斷家務事
剪不段裡還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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