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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分局葉姓員警盤查「大外割」女老師被判刑,上週已辦妥停職,將向檢方申請易服勞役。(記者陳恩惠攝)
2023/03/14 18:37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桃園市警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警員前年4月盤查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大外割」逮捕,桃園地院上月宣判,認定葉員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兩罪,各判4月、6月徒刑。葉員放棄上訴,上週辦妥停職,將向檢方申請易服勞役。桃園市警局說,葉員若完成易服勞役,期滿可再申請復職,若是入獄服刑將不得回任。
根據現任派出所同仁了解,葉員決定放棄上訴,恐是不願再與此案繼續循環糾結,只想「趕快結束」,因為再拖下去沒什麼意思,只是耗費心力、磨損對警察工作的意志罷了,其實同事們或法界人士也曾給予他相關建議,或許繼續上訴減輕刑責,但主要關鍵與決定權仍在於葉員。
女老師詹慧玲受訪時說,台灣是法治社會,無論身分為何,犯錯都應該依法行事,警察未依臨檢SOP執行工作而觸犯相關法令,感謝法官的裁決,由於當初未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她將於今年4月22日前向桃市警中壢分局提出國賠,若警局不受理再交由法院判決。
桃園地院指出,對於葉員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6月徒刑部分未諭知易科罰金,是因刑法302條經刑法134條公務員身分犯此罪加重後,其最重本刑已逾5年,不符合刑法41條易科罰金的要件,因此此部分若判決定讞,葉員將得入獄服刑,不能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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