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六旬人父,經常喝酒失控,有多次家暴紀錄,去年十月他的女兒正在家準備軍中升等考試,他醉酒碎念「當什麼軍人」,拿玻璃杯砸女兒,女兒不理會,默默收拾後去洗澡,他竟又在浴室門口放火,幸好女兒及時逃生;高雄地院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五年十月徒刑,並於刑前禁戒酒癮一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染有酒癮的六十五歲男子,酒後常情緒失控,案發前兩年之內就有五次家暴紀錄、兩度違反家暴令被判刑;去年十月二日中午,他又酒醉返家,見女兒正在K書準備軍中升等考試,他碎嘴「讀這個書有什麼用、又考不上」、「當什麼軍人」。 女兒不理他,他竟拿起玻璃杯丟她,女兒閃身未被砸中,玻璃碎了一地,她默默拿出吸塵器清理,父親又抱怨吸塵器太大聲,女兒整理完後到浴室盥洗,他竟在浴室門口潑灑汽油,打算點火燒女兒,灑完汽油後,轉身至大門口拿打火機。 此時,女兒洗澡洗到一半發現浴室門底部流入大量不明液體,趕緊離開浴室,返回臥室更衣,其父不曉得她已離開浴室,不顧妻子阻擋,點燃打火機朝浴室放火,幸經母女及時撲滅,才未延燒釀成傷亡;父親犯後遭檢方聲押獲準。 雄院審理時,父親承認放火,但否認想燒死女兒,還說「我愛老婆小孩、不捨毀掉這個家」,堅稱放火時已知女兒不在浴室裡。 但女兒證稱,父女關係很不好,父親常對她動手動腳,甚至曾拿刀作勢砍殺。法官認為被告有多次家暴紀錄,竟又不顧妻子阻止執意縱火,不採信辯詞,依殺人未遂罪判刑五年十月,並於刑前令入相當處所禁戒酒癮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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