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又傳刑警酒駕肇事,這回還把人撞到骨折住院!基隆市警三分局偵查隊蘇姓偵查佐昨天(4日)執勤前酒駕,在距離分局不到100公尺處,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行人,致行人腳踝、腳掌骨折,緊急送醫開刀手術,住院觀察中。警訊後,將蘇員依涉犯酒後駕車、肇事逃逸等罪送辦。 基隆市警三分局偵查隊蘇姓偵查佐昨晚值夜勤(晚上8點至隔天上午8點),晚間7時許駕駛CRV休旅車,行經七堵區明德一路時,在崇智街口前,撞到違規穿越馬路的2名行人。 警方獲報到場,其中1名行人被撞到倒地不起,腳踝、腳掌疑似遭蘇員開的車子輾過;經緊急送往醫院急救,因腳背、腳踝、腳趾骨折,急診醫師緊急開刀搶救後,住院觀察中。 據指出,蘇肇事後,以為傷者沒事,並未停留肇事現場,把肇事車輛開回分局;經被害人向七堵派出所報案後,警方循傷者提供的車牌號碼找到肇事駕駛,竟是該分局偵查隊蘇姓偵查佐,依規定替蘇員酒測,測得呼氣酒測值超標(每公升0.25毫克),達每公升0.51毫克,當場將蘇員依酒駕現行犯逮捕。 肇事後,蘇的張姓小隊長親自押著他到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複訊後,以蘇員無逃亡可能,諭知蘇員無保請回。 據指出,蘇員4日上午8點下班後,到醫院健檢後返家,中午獨自在家飲酒助眠,原本以為睡一覺後已經退酒,殊不知起床後身上還殘留酒精,晚上7點才會騎車到隊上後,又前往修車廠把進廠維修的車開回隊上,想不到途中會肇事撞到人。 警方指出,蘇員酒駕肇事,還撞傷路人;三分分局開會後,楊姓分局長自請處分,記申誡1次,蘇姓偵查隊長記過1次,蘇員則被記1大過拔牌,改調二分局派出所擔任制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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