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男子今年初借住女性友人租屋處,卻伸出鹹豬手摸其屁股並稱讚「像暖暖包」,後來還大力拍打屁股也噁稱「長大之後被打屁股會濕」,更偷拍女友人隱私部位。台北地院認定男子犯性騷擾罪、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併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今年1月17日,男子借住女友人租屋處,但他未經同意伸出左手緊貼女友人大腿、屁股,並稱讚「很暖,像暖暖包」;經友人制止稱「我會告你」,他才把手移開。 豈料,女友人躺回床鋪後,男子又大力拍打其屁股,同時噁稱「小時候被打屁股會哭,長大之後被打屁股會濕」;女友人接著閉上眼睛、蓋上棉被準備睡覺,男子仍趁其不備持手機偷拍隱私部位,直到女友人察覺有異趕緊報警處理,警方當場發現他偷拍女友人身穿內褲照片1張。 北院審酌男子為逞一己私慾,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觸摸屁股並偷拍隱私部位,但審酌他承認犯行且有和解意願,只是女友人不肯等情,依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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