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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民眾於台88塞車路肩排隊下匝道挨罰4000元,警方今認定情非得已之舉,移請市府交通局撤銷罰單。(照片源自臉書高雄五甲大小事)(記者陳文嬋攝)
2023/06/13 20:22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陳姓民眾駕車行駛台88快速道路下鳳山匝道遇塞車,靠右停路肩排隊因檢舉被罰4000元,臉書PO文怒批政府搶錢,今上警局申訴陳情撤單;警方重視民意今開會決議,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認定陳男是情非得已之舉,移請市府交通局一併撤銷3張罰單。
陳姓民眾駕駛1部自小客車行駛台88快速道路下鳳山匝道,卻因車流量大塞車回堵,他跟著前車停靠路肩排隊,讓出車道讓直行車向前行駛,卻被人拍照檢舉違規行駛路肩,警方根據檢舉開罰4000元,陳男臉書PO文怒批「政府缺錢乾脆去搶!」
台88塞車路肩排隊被罰消息曝光後,民眾不敢再停靠路肩下匝道,還有民眾號召用路人「大家一起來塞」,造成台88塞車車流回堵更嚴重,民眾要求開放路肩行駛,或取消路肩邊線,延長下匝道引線,成為當務之急,也是最快解決問題的辦法。
民眾質疑公路總局於鳳山匝道前方1公里處設有告示牌寫明「靠右行駛」,民眾靠右停路肩排隊下匝道為何要被罰?陳姓車主今到鳳山警分局申訴,強調塞車不得已必須停靠路肩,並非故意違反交通法規。
鳳山警分局、交通大隊今開會討論,決議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認定陳姓車主是情非得已之舉,遇到塞車車流回堵必須靠邊行駛是出於不得已行為,並依照行政程序法平等原則,針對6月已開出3張各4000元罰單,一併建請市府交通局裁決中心撤單。
警方表示,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一項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於舉發;第15款因客觀具體事實至違反本條例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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