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一名徐姓男子曾觸犯數起妨害性自主案件,判刑11年確定,2018年間刑滿出獄,未料獸性不改,又利用交友軟體上網找獵物,2021年間佯裝要替網友小詩(化名)搬家,卻把她帶到旅館性侵。一審新北地院考量徐男刑滿5年內再犯,應加重其刑,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4年,二審高等法院日前予以維持。 徐男2007年間因妨害性自主案件分被判刑2年、2月確定;同年再度犯案,判刑9年確定。法院裁定多案應執行11年刑,發監執行。徐男在獄中屢次申請假釋均被駁回,2018年4月4日縮刑期滿執行完畢出獄。 豈料徐男獸性未改,透過交友軟體尋找獵物,2021年間結識小詩,得悉小詩要搬家,主動請纓幫忙;小詩誤以為徐男是好人,同意他協助,兩人還一起去用餐。餐後徐男表示疲憊,佯稱需要短暫休息,拖著小詩前往旅館。 徐男開了房間後就顯露本性,不顧小詩反對,強行硬上。小詩事後不甘受辱,堅持提告。 徐男到案供稱,因小詩未反對一同用餐與去旅館,他才誤認小詩對他有好感,一時衝動犯案,希望法官從輕量刑;小詩則說,一再強調不願跟徐男嘿咻,但他仍硬上,現在看到跟徐男相同體型的男子會感到害怕。 一審新北地院指出,小詩已多方表示不願意發生性行為,徐男竟誤以為同意至旅社暫時休息就是有意性交,審酌他有性侵前科,刑滿5年內再犯,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4年刑。徐男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高院表示,徐男才因強制性交罪執行完畢,又再犯本罪,一審量刑並未違反比例、平等原則。 高院強調,徐男為逞一己私欲,未尊重他人對於身體的自主權利,硬上小詩,造成其心理恐慌及不安全感;考量徐男至今尚未與小詩和解或獲得原諒,對小詩造成傷害甚大,評議後認定一審判刑4年尚屬妥適,日前予以維持,仍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57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