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黃姓男子與人有債務糾紛,見登門討債的債權人友人少女小曼(化名)落單,恐嚇她若不跟他回去要搧她一巴掌,小曼畏懼被打跟他回家後,慘遭黃男性侵得逞。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強制性交罪等判處黃男4年徒刑。 判決指出,黃姓男子與人有債務糾紛,去年4月間與債權人談判如何還債,雙方談判至深夜11時許正要離去,債權人的友人中有1名少女小曼怕太晚回去會被媽媽罵,同行友人又無人要收留她。 黃男獲知後,見有機可乘,拿走小曼的手機後,恐嚇小曼若不跟他回去要搧她一巴掌,小曼畏懼被打只好跟黃回家。 小曼指控,她到黃男住處後,黃男趁她在睡覺時,強壓在她身上亂摸她的胸部,不顧她奮力反抗,邊脫她的衣服,邊恫嚇:「你都來我家了...」小曼怕被黃打,只好不再抵抗,遭黃男性侵得逞。 案經檢方調查後,將黃男依強制罪、強制性交罪起訴。法院審理時,黃坦承與小曼發生性行為,但辯稱雙方是兩情相悅下發生性行為。 法院依小曼事後向友人、家人訴苦遭性侵時,一度情緒失控到大哭,因此,認定小曼與黃男素不相識,沒有理由要扯謊遭黃男性侵,依強制罪、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處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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